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时间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发生后自然会通过交警等部门解决,通过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来具体划分双方的责任,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承担的责任或是否要负法律责任作出认定。很多人不了解该认定的时间,从而带来麻烦。那么我们为您今天带来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时间的规定。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三、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四、交通管理部门迟迟未作出决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五十条 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七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三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六十条 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在二日内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对复杂、疑难案件,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专家小组研究.审核: 第六十一条 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审核同意后,交通警察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相关证据,说明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宣布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对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当事人记录在案。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时间的相关法律规定,通过不同的条件来准确定认定交通事故的时间。其中包括对于交通管理部门由于各种原因推诿不做决定的具体解决方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行政责任。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怎么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也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生活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与之相对的是非道路交通事故,他们不仅在名称上面不同,实际发生的地方不同,就连具体的赔偿范围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怎么确定 (一)受伤未致残的 ...


·公司没交社保发生事故要赔吗
      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是如果因为公司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将不能依法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用人单位应当赔偿这些损失。因...


·房屋交易中介的审查义务有哪些委托人委托中介机构购
      房屋交易中介的审查义务有哪些委托人委托中介机构购买或出售房屋,多数是因自身对相关法律、政策以及实际操作的不熟悉,而相信中介机构的专业性,以能够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这种认识基于中介机构进行的专业审查,主要是对方当事人的身份及所买卖的房屋进行严格审查。一般认为,中介机构的审查义务主要...


·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判几年
      法律没有规定危害交通安全罪这一罪名,一般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类罪名中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劫持航空器罪、交通肇事罪等。因此要论具体判刑几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看具体判何罪才能有判几年的结论。如《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的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情节包括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逃逸情节包括什么(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


·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关于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标准都在不断地进行完善和修订。那么,相信您不是特别了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的具体内容,今天的我们将会为您介绍一下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 计算方法 1、受害人年龄<60周岁的 残疾赔偿金= 浙江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


·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
      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情况在生活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我们您都知道车祸猛于虎,有时候带来的后果是无法挽救的。校车来说更是如此,广您长把孩子送入学校接受教育,但是如果因为校车超载,发生了的交通事故,真的是会让广您长觉得非常寒心和生气的。校车超载的危害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将针对校车超员的...


·交通事故没处理完能买车险吗
      一、交通事故没处理完能买车险吗 交通违章未处理完与买车险买没有关系。交通违章未处理可以买保险,但是在验车前,一定要处理完违章才可以验车。 所以,有交通违章的要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交通违章未处理车辆年检能通过吗 机动车违章记录如果未处理完,将不能参加年检,...


·违章停车的危害有哪些?有哪些法律依据?
      违章停车的危害有哪些?有哪些法律依据?一、违章停车的危害 在城市内行驶车辆出现违章停车的现象很常见,而违章停放车辆就会给城市带来许多的影响,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违章乱停放的一些危害。 (一)违章乱停放车辆会使得城市的形象受到影响,乱停放车辆就会使得城市的秩序出现混乱的现象,还会导致...


·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多少?
      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多少? 一、交通肇事罪赔偿精神抚慰金多少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现实情况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强险在哪里赔偿?
      现在生活您的经济水平都逐,因此很多人都拥有私家车,私家车量的数量逐步的增多会导致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当然,发生交通事故会有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前提是必须要投了,一定得保险,很多人想了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强险在哪里赔偿?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强险在哪里赔偿? 交强险是由保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