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一、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是不一致的。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不少于5000万元。其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而实收资本是会计账户上的一个科目,是企业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会计上一般是非股份有限公司才用到“实收资本”这个科目。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人与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时,必须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以是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各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所规定的最低限额,注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仅仅表现为货币的形式,也可以用土地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形式出资,但每个公司的股东投资的货币出资的总额不得低于总投资额的30%。



·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什么
      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什么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


·总公司授权委托分公司签合同是否有效?
      总公司授权委托分公司签合同是否有效?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


·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一、公司法中是如何体现注册资本的作用的? 公司法中规定,企业成立必须要有注册资本,即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之一,而且公司成立后,公司不得虚报注册资本,股东等不得抽逃出资,否则构成犯罪,这体现了注册资本对公司的重要性。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


·一个人可以做几家公司法人?
      一个人可以做几家公司法人?一个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个是没有限制的。1、一个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个是没有限制的。公司法只是规定一个人只能成立一家独资的公司。也就是说,如果已经成立过一家一个人独资公司,那么是不能再成立一个人的独资公司的,只能是两个股东以上...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几种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几种 一、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有几种 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从而排除了公司法第72条第二、二款的适用。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比如“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转让股权...


·公司上市有几种途径方式
      公司上市有几种途径方式?公司上市的途径一共有2种。1、首发股票上市(IPO上市) 。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证券管理部门经过审查,符合发行条件,同意公司通过发行一定数量的社会公众股的方式直接在证券市场上市。2、买壳上市。指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买入一个已...


·民营企业发现索贿如何举报
      该行为构成受贿罪,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市场经济竞争那激烈,因此有很多公司在竞争的过程中出现倒闭或者被吞并的情况,公司倒闭直接影响的将会是公司的员工,因为员工直接会面临的是失业带来的压力,以及生活经济压力,那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公司倒闭孕妇赔偿标准:公司因倒闭与员工解...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的,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但拖欠的税费有可能要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


·关于违反公司法有什么后果?
       违反公司法的行为应该是属于行政方面的内容,所以一般是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相对于刑事处罚来说是比较轻的一个刑法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一样可以申请复议,也就是说如果对于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向上一级机关复议。那么关于违反公司法有什么后果? 一、违反公司法有什么后果 ...


·企业合并就是控股合并吗
      不是。公司合并是公司间的行为,主体是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公司合并要由参加合并的各公司作出决议,要有合并各方公司签订协议。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