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确定离婚起诉法院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虽然自愿离婚但是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而且没办法协商解决的,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在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同时,一起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那么此时应该怎么确定离婚起诉法院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怎么确定离婚起诉法院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未超过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

如果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由被告住所 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该怎么确定离婚起诉法院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践中如果您还不能确定自己离婚时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律师不仅可以帮您解答这一问题,还能帮您分析一下您的情况应该准备哪些证据,提出怎样的诉讼请求更够得到法院的支持等等。


·最新的国家法定假日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在付出辛勤劳动的同时,也享受到各自劳动保障,其中就有休假的权利。劳动者的假期包括法定假日、双休日和年假等。其中法定假期是很多人关心的,国家每年都会颁布当年的放假安排。那么最新的国家法定假日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最新的国家法定假日规定是什么? 国务...


·结婚一年离婚三金退吗 离婚后嫁妆可以退吗
      三金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当做是结婚彩礼中的一类,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有些时候可能男方就会要求女方退还三金。那么夫妻结婚一年离婚三金退吗?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的话,肯定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了,不同的情况下处理不一样。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做详细介绍。一、结婚一年离婚三金退吗关于彩礼...


·离婚法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划分的
      离婚必然伴随着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就是把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案中,女方先提出离婚,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影响吗?下面下边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关于离婚法女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划分的相关法律法规。 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对财产分割有影响的,不在于谁先...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标准格式是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与其他的协议书并没有多大...


·离婚后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怎么办 一、怎样变更子女抚养? 1、协议变更是第一选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在常州起诉离婚多少钱?
      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当时双方通过协议达成一致,然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当时双方没有达成合意,但是一方坚持要离婚,婚姻法中规定个人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于是针对这种情况规定了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经过法院程序,是要收取一定的相关费用的,本文以在常州起诉离婚多少钱为例进行一个介绍。...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及政策是什么?
      上海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及政策是什么? 【回复】:根据上海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可以获得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上海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费由...


·离婚案件抚养费范围包括哪些
      离婚案件抚养费范围包括哪些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一知持续到子女成年并能独立生活为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 1、父母抚...


·如何起诉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直都是离婚父母最关注的问题之一。而在对子女抚养权判决后日后还是有可能变更抚养权的,此时多半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变更了,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起诉变更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起诉变更抚养权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


·婚姻钱财诈骗罪怎么处罚?
      婚姻钱财诈骗罪怎么处罚? 一、婚姻钱财诈骗罪怎么处罚? 1、犯本罪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在家庭生活当中
      在家庭生活当中,由于老人的赡养问题或者是子女的财产纠纷分割问题,有时需要对于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在家庭财产的分割问题上,法院会参考当事人的意愿以及具体的子女收入水平情况。那么老人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什么?关于该问题本文中给出了解释说明。 老人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什么? 家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