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刑复核程序如何进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虽然我国目前还保留了死刑,但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也是一直贯彻少杀慎杀原则的。对于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才能执行死刑。那么这个死刑复核程序如何进行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死刑复核程序如何进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中国法律一方面把死刑作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另一方面又强调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除在实体法中规定了死刑不适用于未成年人、怀孕妇女等限制性要求外,还在程序法中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规定了一项特别的审查核准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二、处理结果如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

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

2、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5、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经过上文的分析及讲解,您应该了解清楚死刑复核程序如何进行了吧。将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所有,这也是为了避免出现大量死刑案件,也是对犯罪分子人权的一种保障。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赃物犯罪案件中赃物怎么认定?
      如果说这世界最容易遭遇到的犯罪,估计就是偷窃了。在街上、在汽车上,经常出现手机被盗、钱包被盗的事情。那么对于这种赃物犯罪案件中的赃物应如何认定呢?今天我们就这个“赃物犯罪中的赃物认定”进行相关介绍。 我国《刑法》是将赃物犯罪作为妨害司法活动罪予以规定的,从这一认识出发,赃物也就是...


·性病卖淫明知病情,是否构成犯罪?
      近年来,性病卖淫的违法犯罪案件日益增多,这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剧了性病病菌的滋生和性病的传播,对人体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更有一些人,事先已经知道自己患有性病,还进行卖淫活动,使得他人也患上了性病。那么,性病卖淫明知病情,是否构成犯罪?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卖淫...


·危险驾驶罪量刑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量刑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4....


·绑架罪主犯自首判几年,绑架罪的刑事处罚
      绑架罪是刑法中的重罪,处罚是非常严重的,因为绑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当然,绑架罪的最后的量刑还是要根据犯罪情节决定,那么绑架罪主犯自首判几年?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绑架罪主犯自首判几年 绑架罪主犯自首会根据主犯的犯罪情节进行减...


·刑法中规定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刑法中规定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一、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


·新刑诉法解除冻结的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在涉及到金融案件纠纷的时候,有时候法院会冻结被告方的资金或者银行卡,这是我国法院强制执行的一种手段。对于被冻结方来说,自己的资产被法院冻结肯定是非常不方便的。但是,资产被冻结并不是说就永远不能被解冻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新刑诉法解除冻结的规定是什么? 一、冻结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拘役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关于刑事方面的处罚是非常严厉的,当然刑事方面的处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为不同的处罚,比如说存在着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也就是拘役,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拘役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拘役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什么意思...


·犯罪未遂的种类有什么2023
      犯罪未遂的种类有什么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所谓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要件的行为,并且自认为已经...


·刑诉法回避规定2023年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办案人员和案件当事人有密切关系,则办案人员应当回避,这样也是为了保证司法公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特别有一个章节对回避进行了规定,那么,刑诉法回避规定2017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刑诉法回...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


·单位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单位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