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
为提供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很多企业喜欢用传真方式签订各类合同,但是,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律风险,最近看到的一起案件,就是因为使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从而造成败诉,因此,应当引起企业的注意。
1、部分企业使用的传真纸为热敏感应纸,该纸张上的字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模糊和消失,将来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当时所签订的合同内容。
2、传真件属于电子证据,不能作为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使用,不能直接证明有关事实,法院无法直接采信,必须与其他证据向结合才能证明有关事实。因此,企业应当保留送货单、提货单等其他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3、如采用传真件签订合同的,应当及时补签书面的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保留合同的原件。
4、另外,双方应当及时对账,确定每个月、季度、半年、一年的交易金额,欠款金额等,防止出现账目混乱,对方赖账的情况。如有对账单,即使将来起诉也会比较顺利,避免提供送货单等证明欠款金额的证据,降低诉讼风险,提供诉讼效率。
二、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应注意什么
1、避免合同修改带来新的法律风险。合同签订时,评审其商务和技术要件、文本条款等,不存在法律风险或法律风险可控,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主体和修改合同内容,却可能产生新的法律风险,所以企业必须有效控制和规范合同修改程序,将合同修改与合同签订同样对待,避免合同修改带来新的法律风险。
2、强化合同附件的法律风险管理。为细化或进一步明确合同条款,不少合同在签订之时或之后再签附件。而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往往与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普遍存在主文认真、附件随意的现象,造成了法律风险隐患,因此要强化其管理。
3、量化考核法律事务部门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在定岗定员定职责的基础上,必须强化考核法律事务部门的合同法律风险管理,合理设置量化考核指标,确保和督促法律事务部门认真、扎实地进入合同管理环节。
4、建立合同法律风险动态管理机制。企业所面临的合同法律风险不可能一成不变。随着企业外部法律环境、企业战略策略、业务范围的不断变化,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种类、性质、影响范围和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法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会出现波动。合同法律风险的变化决定了其风险防范机制也应该是动态高速的。要根据企业以往实践中已经发生的合同法律风险进行归纳整理,确定风险偏好、风险点,并适时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点,不断进行高速完善,使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切合企业自身实际,符合企业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
5、培养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合同管理的工作技巧。再好的制度设计、流程设置,如果公司律师或法律顾问仅仅精研法律,而没有熟练掌握合同管理的工作技巧,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做到与业务部门和人员关系融洽并被认可,从而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必须营造与公司其它管理人员的相同语境和沟通平台,深入了解业务,培养商务头脑和全局观,从业务人员的角度看问题,切忌长篇大论来解释为什么不能做之类的法律问题,而是及时回应,清晰简明地交换意见,积极寻求合法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合法合规性与商业目标之间寻求平衡,切忌单纯规避风险而坐失商业机遇。
6、建立专门的合同法律风险提示预警制度。企业法律事务机构通过专业眼光发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潜在的法律风险,可通过《公司管理法律建议书》提出完善管理、化解风险的措施;在参与具体合同的审查时,应尽到审慎审查之义务,充分预见法律风险,及时起草《法律意见书》予以提示;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新法实施、新政出台等,可能给企业带来新的合同法律风险时,应及时提交《公司运营法律风险提示书》,做到有备无患。如此一整套专门的法律风险提示预警制度,可将预见到的风险及时提示出来,通过风险转嫁等方式来化解。
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的,这也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合同订立方式。但在这种方式下,当事人一定要注意所产生的法律风险。关于传真签订合同有什么法律风险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要是你还想获得众多专业律师的指点,请上网站进行具体咨询。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木材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 木材购销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民法典》,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木材的品种、数量现状已有了充分的了解,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木材购销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一、木材品种、数量及存放地点。甲方将库存黄花...


·无固定期限合同能随时辞职吗?
      无固定期限合同能随时辞职吗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法定情况下是不能够随时辞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


·承包合同无效返还定金有利息吗?
      承包合同无效返还定金有利息吗?无效合同返还不包括利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


·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有哪些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1、归责原则的区别。 我国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未按约履行义务,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2、举证责任不同。 根据我国民法规定,在一般侵权责任之中,受害...


·质量保函、维修保函的法律效力
          质量保函(Quality Guarantee),也称为“质保函”、“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承诺申请人...


·订立期货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订立期货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期货、期权交易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期货繁荣的背景下,人民对于相关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也关注了起来。那么,订立期货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期货合同的特点作用是什...


·合同担保的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合同担保的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


·租赁合同无效承担的后果是什么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


·股权投资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股权投资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一、股权投资含义 股权投资(Equity Investment)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共有四种类型。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


·店铺转让合同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店铺转让合同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如果当事人双方对店铺的转让条款达成合意,就需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店铺转让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行为,以便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不必要的纠纷。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份店铺转让合同模板来明确转让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如果有需要可以参照书写。 店铺转让合同范本 ...


·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
      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合同当事人要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的话,那么就要对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一般情况下这个合同违约责任都是支付赔偿金。那么您知道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赔偿范围应当包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