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一、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一方为主,有时也可是双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被胁迫、处于危难中的一方。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
即须为《合同法》第54条所规定的几种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
我国《合同法》第54条与《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此与国外如德国、日本等国家规定的撤销权人通过向对方当事人为撤销的意思表示方式行使撤销权并不相同。依我国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而直接向对方当事人为意思表示,并不发生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
根据《合同法》第55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为有效合同。
二、合同撤销权何时消灭
《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条规定的是撤销权的消灭。
1、撤销权因除斥期间经过而消灭。
所谓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合同法》第55条第1项所规定的撤销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即是对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规定,此规定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3条所规定的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除斥期间为一年是一致的。但应当明确起算时间是不同的,《合同法》规定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而司法解释的规定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这个规定明确了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在1年内撤销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时该撤销权则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便绝对有效。
2、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
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不但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反而明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明确表示”的方式是口头的或书面的均可。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在上述除斥期间,当事人知道了撤销事由后,虽然没有明示表示放弃撤销权,但以自己的行为放弃的,撤销权消灭。
以上就是本次对于“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呢?”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合同撤销权一般目的是为了保护合同的公正性,是为了保护合同中有误解的、不公平的、被欺诈的、在利益上受损的当事人。那么行使这个权利的当然是受到损害的当事人这方。



·赠与合同模板的介绍 1.模版格式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
      赠与合同模板的介绍 1.模版格式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 ? ? ? ? ? ?? ??? (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 ? ? ? ? ? ? ?? ?? (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 ? ? ? ? ? ? ?? ?? (赠与的标的...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的依据是什么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的依据是什么?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就会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金等重要内容。所以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有效的。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
      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财产...


·赠与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吗
      赠与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吗 一、赠与合同需要双方签字吗 赠与合同当然需要在双方签字,因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所以只有在双方都签字的情况下才会生效。 二、相关法律 ...


·合同中的惩罚性赔偿如何计算?
      合同中的惩罚性赔偿如何计算? 一、合同中的惩罚性赔偿如何计算? 计算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一)协议解除的条件 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是将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协商一致,也就是在双方之间又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内容主要是把原来的合同废弃,使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吗?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合同。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仅赠与人负有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故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享有双务合同当事人可享有的合同履行抗辩权,也不要求受赠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


·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1、审单付款 卖方即凭提单等有关单据向当地银行议付货款,货物装船乒。当议付行寄来单据后,经银行审核无误即通知买方付款赎单。如经银行配合审单发现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置。处置方法很多,例如:拒付货款;相符局部付款,不符局部拒付;货到检...


·购销合同的供货方违约情况有哪些?
      购销合同的供货方违约责任有哪些?1.供方不能交货;未能及时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违约金。违约金一般是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是否可以?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是否可以?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可撤销呢?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撤销是可以的,只是要适应一定的条件,如若满足赠与合同撤销权条件,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按照《民法典》规定撤销合同,并不因附义务而受影响。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的一种权利,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 投资人: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人:__________ 一、前言和释义 前言 鉴于, 1、为规范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投资管理人与投资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更好地保护本合同签署各方的利益; 2、为便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