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彩礼纠纷怎样举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今,很多地区结婚流行赠送彩礼,但日后也是很容易产生彩礼方面的纠纷。此时,当事人要想获得有利的结果,就需要进行举证。那具体来说,彩礼纠纷怎样举证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彩礼纠纷怎样举证
赠送结婚彩礼与一般的民事行为有所不同,赠与方不可能要求对方出具收条等书面手续,以表明其已收到彩礼。
因此,当引发结婚彩礼纠纷时,当事人举证比较困难,一般只能提供证人证言,且多为亲友证言,通常证明力不大。对方当事人也常以此作为抗辩,主张不予采信。
为了收集有利证据,当事人往往会不经对方同意,录制双方谈话录音或电话录音。
二、彩礼纠纷如何确定原被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彩礼返还纠纷没有被作为案由的一种。而是在“婚姻家庭纠纷”这个二级案由之下,规定了“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既可以发生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之间。若是前者,应属婚约财产纠纷;若是后者,应归入离婚纠纷。不论是何种情况,凡是要求返还彩礼的,均应以实际的给付和接受主体为诉讼主体,而不能仅以男女双方为诉讼主体。理由是:
1、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既然彩礼的给付和接受主体不限于男女双方,还包括他们的父母等家庭成员。那么,在要求返还彩礼时,男女双方及他们的父母等家庭成员也都应当作为诉讼主体。
2、实践中,很多要求返还彩礼的案件,原告只是男方一个人,被告也只是女方一个人。很多基层法院也是这样要求的。但在诉讼中,被告往往以彩礼不是自己本人收取以及不是原告本人给付为由进行抗辩,这对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很不利。
3、如果仅将男女一方个人列为被告,由于其个人财产有限,很不利于判决的执行。
产生彩礼纠纷不要紧,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怎样处理才是最重要的。而在处理彩礼纠纷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进行举证,具体彩礼纠纷怎样举证?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必要时你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不构成重婚罪
      不构成重婚罪,我国是不允许近亲结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婆与他人同居的,如果是夫妻的名义共同居住的,是会构成重婚罪的,可以追究女方刑事责任。以下为重婚的条件: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


·在当今社会有关社会抚养的问题日益严重,那么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在当今社会有关社会抚养的问题日益严重,那么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投入,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那么问题来了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今天给您介绍一下。 一、社会抚养费概念简述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


·老人去世无遗嘱家产分配是怎样的
      老人去世无遗嘱家产分配是怎样的 继承法规定的三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嘱扶养协议,其顺序为遗嘱扶养协议首先适用,其次遗嘱继承,而法定继承最后适用。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遗嘱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执行协议;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无效的,有遗嘱的应执行遗嘱;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许多男人在结婚后
      许多男人在结婚后,为了找寻刺激,和不是老婆法定外的女子发生感情或者关系。这种行为称为出轨。作为妻子,这时候发现自己的丈夫出轨应该怎么办?有些朋友表示,如果男人出轨我想离婚财产怎么办呢?为解决这些问题,本站我们为您搜集来了资料,整理归纳成以下内容。 如何证明男方出轨 1、法院判决实...


·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一、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


·超期拘留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超期拘留国家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


·请律师离婚需要多少钱
      请律师离婚需要多少钱就打离婚官司而言,主要是两块费用,即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和律师收取的律师费。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有国务院诉讼费收取办法规定。例如:目前南昌各地法院大多数十收取300元基本费用,如果争议财产超过20万元再收取0.5%费用;律师费是当事人和律师议价的结果,当事人选择专...


·2023年最新国家赔偿法有哪些内容?
      当公民、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相关国家有关的人员的侵害时,被害人便可以向国家申请赔偿,国家也有义务给被害的人一定赔偿,《国家赔偿法》也是用来保障人民利益的,其条文也在不断完善中,那么2018年最新国家赔偿法有哪些内容呢? 一、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


·离婚协议的效力如何 什么样的离婚协议无效?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首先要区分离婚协议约定的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内容还是关于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等关于人身权的内容,协议有效时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分割财产。但实践中也经常出现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况,那到底什么样的离婚协议无效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离婚协议的效...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离婚后抚养费标准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消灭。那么,离婚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 1、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双方是事实婚姻孩子归谁抚养
      双方是事实婚姻孩子归谁抚养?事实婚姻分手的孩子可能归父亲抚养,也可能归母亲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