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辆出险交强险赔偿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车辆出险交强险赔偿多少 一、车辆出险交强险赔偿多少
1、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人身损害的赔偿和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和停运损失费。
对于所有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应在上述限额内全额赔偿受损失的一方。
2、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
3、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
4、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元。
二、交强险不够时怎么办
交强险赔偿是有限额的: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万元,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一旦事故导致伤残,医疗赔偿无法覆盖任何一方的医疗费用。
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肇事方负责赔偿。
从风险角度考虑,需要再叠加商业车险,补上缺口。
商业险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包括自燃损失险、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你可以根据需求选择不同险种,获得保障。
交强险是车辆强制保险,车辆都有,所以对交强险的理赔范围,无论是项目还是限额都要有必要的认识。至于车辆出险交强险赔偿多少钱?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在不同的情况下,法律中规定的赔偿限额是不一样的。



·交通事故该怎么分担举证责任
      不管是在处理怎样的事故中,关于举证责任问题一直都是很重要的,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也不例外。在现实中,需要当事人实际分担举证责任,这样才有利于事故的解决。那到底交通事故该怎么分担举证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该怎么分担举证责任 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常会遇...


·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发生在居民小区内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目前,很多小区道路是允许社会...


·车辆损失鉴定怎么进行
      车辆损失鉴定怎么进行一、车辆损失鉴定怎么进行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


·交通肇事可以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可以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1、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3、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


·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一、商品房延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


·对于交通人伤起诉状怎么写?
      对于交通人伤起诉状怎么写? 一、对于交通人伤起诉状怎么写? 原告:______ 被告: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查?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查?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由公安机关进行缉查,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地顺利出人、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公共场所根据本条所列举的主要有: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其他公共场所包括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浴池、贸易集市等其他供不...


·一、农村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农村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人身损害是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个类别的特...


·强迫交易数额200万怎么认定
      情节特别严重。由于强迫交易的行为在市场交易中比较常见,因此,法律规定触犯上述行为之一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当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的程度则需要加重处罚。在《刑法》中,此罪的严重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刑法》中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刑法处三年以上...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但由于国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