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那么,在实践中,交通事故伤残要鉴定什么?围绕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要鉴定什么

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交通事故鉴定的内容如下:

1、可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

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损害程度从轻到重对应的伤残级别是10级到1级。鉴定出来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

2、可进行后续治疗费的鉴定

后续治疗费主要是指受害人出现需要后续治疗或者康复的治疗费用,可以在进行级别鉴定时一并提出委托鉴定。

3、可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

需要对护理级别进行鉴定的情况一般是受害人出院后仍不能自理,或者是伤残级别出来后确定需要依赖别人协助才能生活。护理级别直接影响护理费的数额,而出院后的护理费一般依据护理级别进行计算。护理分为了四个级别,分别是一、二、三、四级护理,与伤残级别一样,级别数字越低,赔偿的数额越高。

4、可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

这里的误工时间仅指受害人,不包括受害人的近亲属。需要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的情况是,受害人受伤后接受治疗至痊愈所需要的休养时间究竟要多久,一般针对没有伤残级别的受害人,有伤残等级的受害人按法律规定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实践中,没有伤残级别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依据,在医院未出证明,或者受害人认为医院的证明不符自己实际的情况,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误工费的数额则直接受误工时间的鉴定结果影响。

二、怎么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应该已经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了一定的了解。而在实践中,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办理程序一般比较复杂,因此,当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交通方面的专家律师,让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您的交通事故问题。


·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还用去结案吗?
      一、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还用去结案吗 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到交警队结案,交警给下达简易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交警的工作就结束了。如果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伤者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 (一)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


·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一、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在处理房屋交付纠纷时要根据具体的房屋问题来确定解决方式,具体的房屋问题有: 1、一般质量问题。 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 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房屋通常品质,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由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做与赔...


·过期的机动车交强险如何处理?
      过期的机动车交强险如何处理? 按照规定,交强险要车主每年交一次,有时候车主会因为疏忽忘记缴纳,导致交强险过期。那么过期的机动车交强险如何处理?交强险过期的话车主会被处罚么?我们收集了相关最新信息,接下来通过下面的文字来和您分享一下。 一、车辆交强险过期怎么处理? 1、交强险...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车子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车子抵押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汽车抵押条件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贷款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


·肇事逃逸受害人交强险赔吗?
       一、肇事逃逸受害人交强险赔吗? 1、首先,在能够找寻到逃跑的肇事车辆情况下,责任是由逃逸一方承担,即对方承担全责,因此您这边产生的车辆修理损失由他承担(保险公司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车辆,商业险是不予承担的)。 2、但是,估计对方逃跑的原因也是因为他可能只有交强险,无...


·精神损失费赔偿在交强险范围内吗
       很多人在购车时都需要购入保险,那么有一项保险是强制性要买的,即我们经常所说的交强险,很多人对交强险都不是很了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也不懂得怎么运用这项保险,那么你知道精神损失费赔偿在交强险范围内吗? 交强险赔偿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目中包含精神损害...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责任方不慎驾驶造成受害人死亡,那么责任方要履行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死亡赔偿的义务。这种赔偿比较特殊,那么交通事故至人死亡赔偿金额怎么计算?有哪些标准?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展开介绍。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一)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 ...


·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项目?
      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项目?商业车险是机动车险的一种,与交强险相比商业车险不具有强制性,换言之就是自己选择是否购买,但是很多人在买车之后一般都会购买一些商业车险,有的会全部购买有的是部分购买,对于经济上不是太充裕的车主来说可能需要选择性的购买,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理性的选择有助于车主...


·如果代驾撞车了怎么走保险
      如果代驾撞车了怎么走保险 在生活中,车主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开车,通常是人们由于酒后驾驶或者疲劳驾驶等等原因,可能会带来交通事故的发生,增大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所以,一般这种情况下,代驾也就应运而生。但是,如果代驾撞车了怎么走保险呢?我们将为您全面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