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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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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机动车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相信您都知道,对于出现的交通事故纠纷,交管部门是会相应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申诉?具体流程及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整理后,与您一起分享。

一、复核申请的适用范围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二、申请复核程序

1、申请复核需提交的材料:

(一)当事人本人申请复核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复核申请书1份;

(二)当事人提出委托,由被委托人代理申请复核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1份;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注:若当事人提出委托,由律师代理申请复核,还需提交律师委托函原件和律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三、复核结论

1、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终止复核。

(二)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三)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取任何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应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申诉,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对认定书有异议,当事人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相应的流程,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在此,提醒您,如果当事人有一方提起诉讼,而法院确认受理后,那么复核将会终止。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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