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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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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对刑事案件是作出了严格区分的,其中一种分类就是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分。就重婚犯罪来看,究竟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么?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首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所以由此可知,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

通过《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范围规定,我们知道重婚罪是属于自诉案件的,但却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这也是为什么有的重婚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原因。而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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