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后果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后果是什么一、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后果刑事诉讼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不影响刑事判决;若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会酌情轻判。刑事诉讼若由被害人提起的自诉案件,可以申请撤诉,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同意撤诉。撤诉理由:证据不足,可以再次提起自诉。以其他理由撤诉的,将不再受理。若只撤销附带民事诉讼,也不影响刑事判决。根据我国法律一事不二罚原则,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视为彻底放弃民事赔偿要求。二、允许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因从立法目的来看。我国实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一方面在法律渊源上近代司法制度借鉴大陆法系的比较多,另一方面附事民事诉讼有其自身的优点。1、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解决其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害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利于打击犯罪,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财产利益。
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查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情况,查明被告人如何对待其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对于判断被告人认罪悔改的态度,正确定罪量刑具有意义;2、有利于法院的审判工作。在刑事诉讼中附带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有利于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及时处理案件,避免因不同审判组织分别进行审判可能对同一违法行为或同一案件事实得出不同的结论;3、可能节省司法资源。在刑事诉讼中附带解决民事诉讼,可以把两次诉讼简化为一次进行,大大减少办案时间,降低人力物力的消耗,节省司法资源,以处理更多的案件;其四,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附带解决被害人的损失,可以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减少当事人讼累。而如果允许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撤诉,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浪费,而且不利于对刑事被告人认罪悔改态度正确认定,还可能造成不能及时处理案件,甚至不同审判组织对同一违法行为或同一案件事实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允许刑事附带民事原告撤诉不符合立法目的。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果问题的解答。在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不会影响刑事案件的判决,但是不能再进行民事的申请。所以您在准备撤回行使附带民事诉讼时,要考虑好撤回的后果,以免影响自己的利益。更多法律知识可以咨询律师。



·免除处罚就是无罪释放吗
      免除处罚就是无罪释放吗 一、免除处罚就是无罪释放吗 免除处罚不是无罪释放。 免除处罚的前提条件是有罪,但罪行较轻,不予判处。 而无罪释放,是指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所以才释放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


·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几条
      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几条 一、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几条? 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未成年人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数居高不下,且呈低龄化发展和逐步趋于暴力犯罪的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而在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也是需要作出处罚的。那么未成年人构成犯罪如何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人构成犯...


·刑事诉讼法勘验包括哪几种?
      日常生活中,发生盗窃、抢劫等严重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会立即派出警力到现场进行勘验。在众多的刑事侦查手段中,勘验应该是用的最广泛的一种,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也有明文的规定。除了现场勘验,还有其它一些类型。那么刑事诉讼法勘验包括哪几种?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刑事诉讼...


·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处理?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情况之下,对于刑事责任是可以免于追究的,但是如果存在着一些民事赔偿的责任,仍然是可以追究。由其离留下来的遗产来进行赔偿。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处理?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


·卖假酒35万能判缓刑吗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


·单位诈骗罪新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单位诈骗罪新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诈骗事件频频发生,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单位诈骗罪新司法解释是怎样?主要是从诈骗手段的恶劣程度和危害程度等方面对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进行解释,对常见的诈骗类型进行分析,还有所涉及数额的分类。下面由律图的小编来为你详细讲解一下。 一、单位诈...


·金额达到多少构成诈骗罪?
      金额达到多少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


·司法鉴定重伤害就能拘留嫌疑人吗?
      日常生活中,因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情并不少见。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为了取证需要,通常会给受害人进行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如果司法鉴定重伤害就能拘留嫌疑人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简单和您谈一谈。 一、司法鉴定重伤害就能拘留嫌疑人吗?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


·什么是缓刑,缓刑如何执行
      罪犯即使在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那也是需要实际来执行缓刑的,不过此时缓刑如何执行才好呢?而我国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需要注意被判缓刑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下文中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内容,帮助你了解缓刑如何执行的内容。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


·中国刑法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怎么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