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死亡 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债权人死亡 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案情: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向债务人追债并起诉到法院 2008年11月7日,被告陈某、邓某夫妻因经营生意需要向陈某全借款11万元;2010年4月20日,两被告再次向陈某全借款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债权人陈某全于2013年9月9日因意外身亡,此后的半年时间来,林某某、严某美、陈某荣、陈某玲作为陈某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陈某全遗留下来的借条,多次向陈某、邓某夫妻追索欠款,陈某、邓某仅还款2000元,尚欠借款15.8万元未归还,林某某、严某美、陈某荣、陈某玲便将陈某、邓某夫妻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陈某、邓某共同归还四原告借款本金15.8万元。结果:法院支持继承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诉讼请求并调解结案 两被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后,主动找到承办法官,称:四原告是陈某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无异议,其借陈某全借款16万元是事实,但是,已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了1.05万元,通过现金支付方式归还了3.2万元,合计已还款4.25万元,仅尚欠借款11.75万元未还。鉴于与陈某全生前是称兄道弟的关系,同意归还尚欠的借款。希望在法院的主持下,能与四原告协商解决。主办法官经过认真细致阅卷后,查明债权人陈某全死亡后,四原告确实为陈某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债权并取得向被告主张债权的权利,随即在开庭前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主办法官在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辩理后,要求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和气协商解决本案纠纷。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四原告对两被告已归还的借款4.25万元予以认可,同时,鉴于目前两被告的经济困难,同意两被告分期归还尚欠的借款11.75万元;两被告亦深知四原告失去亲人之痛,所借款项理应归还,故自愿限在2015年6月1日前归还四原告借款本金4万元;在2016年6月1日前归还四原告借款本金4万元;在2017年6月1日前归还四原告借款本金3.75万元。至此,一起继承人状告债务人的纠纷经法官耐心调解圆满画上了句号。评析: 债务应当清偿。在该案中,被告陈某、邓某借陈某全借款16万元是事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被告对于此笔借款予以承认。被告对该笔借款依法应当予以偿还。债权人陈某全去世后,该案四位原告均系债权人陈某全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与债权人存在法定继承关系,对该笔债权依法可以继承,因此对四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提出已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了1.05万元,通过现金支付方式归还了3.2万元,合计已还款4.25万元,四原告认可,所以法官根据相关事实,成功调解了结了此案,双方握手言和,此案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由此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债权人死亡继承人 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个很明确的答案。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所以说如果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还是可以凭借法律要回属于自己的合法资金。



·借款人的违约情况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是引起纠纷的主要原因。那么,在实践中,借款人的违约情况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对于这些借款纠纷的处理方式又是什么呢?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您一定要了解这些内容。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有哪些 实践...


·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 在实际生活中极容易产生有关金钱借贷的纠纷,而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提升,以及出现越来越多欠债不还的“老赖”,因此提起法律诉讼请求法院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强制对方还款的方法越来越多的被选择与使用,但是在起诉时,关于民事诉讼案由欠款应如何确定,是需要了解的问...


·债权人应当如何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应当如何行使撤销权? 一、撤销权的行使 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形成权即依权利一方的意思表示,可产生撤销合同的法律后...


·老赖欠银行钱是刑事拘留吗
      不是。首先,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民事诉讼法》第115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怎么让欠钱不还的人还钱
      让欠钱不还的人还钱除协商之外,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能协商还款的,可以分期还款或者延长其还款时间。协商不成的,持有效的借款凭证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诉。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者调解,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


·对方欠债不还多久可以抓一次?
      对方欠债不还多久可以抓一次? 一、对方欠债不还可以报警么? 1、一般的民间借贷、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没有义务来处理和解决,你报警的话,公安机关甚至都不会受理你的案件,除非是民间借贷引发的刑事案件。 2、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最佳,即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强制执行。 3...


·夫妻婚后债务有哪些,夫妻婚后有什么债务
      夫妻婚后债务有哪些,夫妻婚后有什么债务夫妻婚后债务顾名思义就是发生于夫妻结婚以后的债务。在很多人看来,夫妻婚后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那从法律的角度上看,夫妻婚后债务有哪些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婚后债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是...


·离婚财产给一方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
      离婚财产给一方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1、离婚财产给一方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权益,双方离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双方清偿到期债务,不受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约定的限制。请求清偿不能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列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为被告。2、债权...


·贷款还清他项权证该如何注销?
      房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每个人都想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我们在进行房屋购买的时候,一下子又拿不出这么多的钱。这时候就需要向银行贷款。他项权证就是银行证明贷款没有还清的主要依据。下面就为你讲解贷款还清他项权证该如何注销的办理方法。贷款还清他项权证该如何注销,身份证、结婚证、银行出...


·不动产担保债务的期限是多久
      不动产担保债务的期限是多久?不动产担保债务的期限是产权人和债权人协商的,一般抵押担保期限和还债期限是一致的,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


·父母生病夫妻借钱看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父母生病夫妻借钱看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借钱给父母看病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因此对于父母看病的费用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