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
一、接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交办的劳动争议案件,参加仲裁庭;
二、进行调查取证,有权向当事人及有关单位、人员进行调阅文件、档案,询问证人、现场勘察、技术鉴定等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调查;
三、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处理方案;
四、对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审查申诉人的撤诉请求;
六、参加仲裁庭合议,对案件提出裁决意见;
七、案件处理终结时,填报《结案审批表》;
八、及时做好调解、仲裁的文书工作及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九、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十、对案件涉及的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及处理程序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作为劳动者,我们属于弱势群体。那么在工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有事我们自己无法和单位达到共识,不能协商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仲裁。而通过上面的详细解释,我们也知道了劳动争议仲裁员职责有哪些。总而言之,所为劳动者,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雪天摔伤算不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雪天摔伤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雪天摔伤有可能算工伤,如果是在履行工作任务的过程当中摔倒的,那么也是可以算是认定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


·劳务分包取费有定额限制吗
      劳务分包取费有定额限制吗 一、劳务分包取费有定额限制吗 1、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按照人工费一定比例计取。规费包括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费(劳保基金)。其规费由承包人与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合...


·在工地休息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工地休息死亡算不算工伤?在工地上休息时死亡一般是属于工伤的,根据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是死者家属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伤害赔偿,协商不一致时,应当收集证据到法...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意思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这由国家水力资源总局经过审查以后颁布的一项质量检验的标准,意味着以后针对水土保持工程在进行质量上的评定的时候都要参考的此部法规进行。一般的工程普通民众可能对其还有一个大概的印象,但是提到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的话很多...


·临时工可以认定工伤吗?
      有的单位为了节省人工成本,而针对一些特殊的岗位选择聘请临时工。临时工是与正式工相对的,通常他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那要是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此时临时工可以认定工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临时工可以认定工伤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023年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1、第三十八条(生活护理待遇)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每当我们有问题需要找工
      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每当我们有问题需要找工商局去了解时,总会不知道应该需要带些什么必须的关键性材料去。这样的结果往往是我们不仅浪费时间可能也会浪费金钱。下面我们就将工商局动产抵押查询登记的一些必要的材料文件以及注意事项作了一些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对你有一些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权利与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工伤鉴定细则九级准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提供劳务工程中遭受工伤,经过漫长的鉴定结论等待期,结果是工伤鉴定细则九级,拿到这一鉴定意见书,很多人都不知所措,工伤鉴定细则九级准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跟随我们读了这表文章,你就知道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了。 一、工伤鉴定细则九级的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 条例》第三十七...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 虽然社会科技的发展迅速,但是也造成更多的工程质量事故的频繁发生,种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它在无形中危害着我们的人生安全,所以如何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就成为了社会的焦点,那么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