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的“一裁终局”该如何理解?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的“一裁终局”该如何理解?“一裁终局”裁决的立法本意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对于涉及标的额较小,且和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基本法律权利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到解决,不用再拖延到诉讼阶段,能够有效地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减少解决的周期和法律程序,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一裁终局的概念和含义
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包括五层含义:一是本条中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是指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一裁终局有范围限制。一裁终局仅限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三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四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五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二)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两类:一是小额仲裁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这两类案件在全部劳动争议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较大,也正因为如此,一裁终局可以解决多数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周期长的问题。
另外,很多仲裁委作出裁决时不会写明,该裁决为一裁终局,而写为:“双方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本裁决书十五日内向某法院起诉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委的写法不会影响“一裁终局”的裁决的效力,也就是,其效力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不是仲裁委所赋予的效力。
以上便是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的“一裁终局”制度的简单介绍,从上文可以了解到“一裁终局”制度与世间所有事物一样有着它好的一面也有它有所欠缺的一面。当然“一裁终局”的制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且“一裁终局”意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一裁终局”也是一个不坏的选择。



·单位辞退员工有哪些情形
      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虽然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但为防止单位就辞退员工而随意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中同时也规定单位辞...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内容? 现代社会,很多事故都会在我们的不经意之间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就是其中一种比较严重的事故,因为工程质量,它严重的威胁到人们的安全,健康。当然,只要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问题就会进行处理。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依据应包括哪些内容?下面为您介绍。 一、工...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或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职务。被申请人:同上。请求事项:请求依法撤销某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某劳仲案字(年)某号仲裁裁决。事实与理由:1、适用法律错误。2、认定事实不清。综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


·试用期员工能否享有正式工的福利
      法律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是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于是有人就问了,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试用期员工能否享有正式工的福利?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介绍。 一、员工福利有哪几种 员工福利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福利,如社会保障、带薪年休假;一类是非法定福利,...


·实习工资一般多少?
      一、实习工资一般多少? 一般是工作的那个岗位的正式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的工资数额要看工作岗位和所在地区,没法一概而论的。 二、实习期的劳动法规是怎样的 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


·劳动合同到期必然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必然终止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合同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劳动合同的签订,能有效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事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自然终止。劳动合同只是劳动关系的呈...


·帮工好意施惠的侵权怎么解决
      帮工好意施惠的侵权怎么解决好意实惠致损引发的侵权的认定应当适用过错原则。但基于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和良好的动机,以及善意目的性,应从民法的公平理念出发,酌情减轻施惠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即施惠人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受惠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酌情适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因一般过失造成的损害则...


·一、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的是哪些?
      在我国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的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


·疫情期间怎么辞退员工是属于合法的?
      疫情期间怎么辞退员工是属于合法的?疫情期间辞退员工合法的情形在于劳动者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是因疫情的原因公司经营不好而导致的裁员;再者就是因受伤确实不能再进行做原来的工作,而不能从事另外按排的工作。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二条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工伤认定申请多久能下来
      无论是谁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最终都是想要知道认定的结果,因为这关系着之后对事故的的处理方向。而在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之后,则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才行。那么工伤认定申请多久能下来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单位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