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写好以物抵债申请书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何写好以物抵债申请书

一、以物抵债申请书怎么写?

以物抵债申请书

??????????? 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住所地,身份

(有委托代理人的写明委托代理人)

被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住所地,身份

(有委托代理人的写明委托代理人)

关于??????????? (申请执行人姓名)与??????????? (被执行人姓名)??????????? (案由,如民间借贷纠纷)纠纷一案,因贵院在拍卖被执行人??????????? 的财产??????????? (具体财产民称,如房产)时发生流拍,现申请执行人??????????? 自愿请求以流拍财产??????????? (财产名称)作价??????????? 元抵付债务。请予审查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执行人:??????????? (签名或盖手印,是单位的盖章)

??????????? 年??????????? 月??????????? 日

二、抵偿债务的财产主要有哪些?

抵偿债务的财产应当是归债务人所有或者债务人依法享有处分权、并且具有较强流通变现能力的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有价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提单、股票和债券等;

(二)房屋或者其他地上建筑物;

(三)剩余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交通运输工具;

(五)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

(六)原材料和产成品;

(七)其他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财产等。

三、在债务未届清偿期之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性质及效力是什么?

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本质乃为债权提供担保,但难免存在流质(抵)契约之嫌。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实践中,以物抵债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到期不能偿还,用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互不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债权人有权以借款额收购抵债的房产”、“债权人收购抵债房屋、欠款自动转为购房款”等。


综上所述,债权人申请以物抵债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时候只能这样。以物抵债申请书通常要写明被执行人情况、拍卖流拍情况、标的物价值、以物抵债事由和申请法院下达执行书等内容。可以抵付债务的财产需要具备较强的变现能力,不然即便是债权人拿到手也不能流通变为资金,也是没用的。


·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私人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愿协商,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资金,借款人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的行为。它的利息关系到借贷双方的利益,对于利息的约定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限制。那么,我国法律关于私人间借钱利息是怎么规定的呢,而个人欠款不还又该怎么办呢?下面为您具体讲述。 一、私人间借钱利...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遭受经济损失,人们只愿意将钱借给比较熟识的亲朋好友,而不愿意借给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的人,因此,有的时候借款就需要亲朋好友来介绍。那么,对于介绍人来说,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最高人民...


·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 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


·存单质押贷款转让可以吗
      存单质押贷款转让可以吗 一、什么是贷款转让 所谓贷款转让,是根据银行间市场需求而开发的一项新的交易品种。是指转让方将向借款人已发放的贷款所形成的债权转让给受让方的交易行为。 银监会为控制信贷风险并出于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对每年的信贷规模有着严格的控制,而商业银行出于调整信贷结构...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共同偿还吗?
       一、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共同偿还吗?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进行偿还的。但是如果是其中一方由于赌博、涉黄、购买奢侈品的债务,对方是不需要共同偿还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


·债务人欠钱不还警察不管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警察不管怎么办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警察不管怎么办? 1、欠钱不还,属于典型的民事案件纠纷,报警公安机关是不予受理的。作为债权人可以依据双方之间欠款的证据,直接去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债务人依法还款即可。起诉的时候,需要债权人的身份证,欠款证据,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


·一、公民只有存款要立遗嘱吗?
      一、公民只有存款要立遗嘱吗? 公民只有存款可以选择立遗嘱,银行存款能做遗嘱公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投资的方式是有许多的,保守的可以选择银行存款,想多点利润的可以选择国债,追求高收益的可以选择买企业债券或者是股票。当然,所有人都希望能以最小的投资获取最大的回报,只是说,在进行风险评估时,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承担后果。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金融负债吗?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金融负债吗?在公司的融资方式中,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手段。这类债券具有股权证和债权性双重特征,允许投资者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在公司会计核算中,有资产和负债之分。那么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金融负债吗?我们为此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刑诉法是针对犯罪案件而制定的相关法律,而在刑事案件中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类型,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我们可以知道自诉案件是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申请诉讼,然后提交相关证据,那么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


·私募基金能否借款投资
      私募基金能否借款投资一、私募基金能否借款投资 私募股权融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 它的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