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民事诉讼状范本?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民事诉讼状范本?

一、工伤民事诉讼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原告:????????? ,男,39岁,民族,职业,现住在????????? ,身份证号:????????? ;电话:?????????

诉讼代理人:张????????? ,????????? 事务所律师

被告:????????? 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仲案字????????? 号仲裁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二倍工资226490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08年1月至今的住院伙食费63710元;

3、判令被告支付扣押原告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000元;

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必要的医疗费用109万元,其中超出工伤保险三个目录的异体皮费40万元,仿耳费8万元,人工关节费15万,瘢痕治疗费20万元,专家会诊手术费4万元,药品费2万元。后期本身手术费10万元;

5、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后期必要发生的手术相关费用485633、25元,伙食费457728、25,护理费16905元,营养费9000元,交通费2000元;

6、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伤重度残疾引发的赡养费185300元,抚养费114600元;

7、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伤面目严重毁容赔偿金10万元;

8、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治疗散在小溃疡超出工伤保险三个目录的费用4万元;

9、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赔偿金,以及单位破产后相应的经济补偿金48400元;

10、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拖欠医疗费拒绝医院人工真皮手术,导致肘部、颈部、膝部等部位挛缩严重,功能进一步丧失,全身瘢痕未得到有效治疗、硬性增生严重等各项赔偿金5万元。

11、判令被告支付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工资基数偏低补缴4993、22元,滞纳金8811、86元;

1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工伤瘢痕挛缩引发的其他疾病,如颈椎病、抑郁症的医疗费用2万元;

1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由于晚申诉工伤职工评定残疾等级一年而错失伤残津贴调整差额148167、6元;

1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加班费16220、96元;

15、判令被告支付破产后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费用;

16、判令被告支付破产后的十年足额的工伤保险基金。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2012年入职被告处工作,2014年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2015年10月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保险认定及原告治疗疾病的过程中,被告存在诸多失误,给原告造成了重大损失。

1、 从原告入职之日起,未给原告发放加班费用,并从2016年10月起,没有为原告续签劳动合同;

2、 扣押原告伤残补助金,拖欠原告的住院伙食费,没有为原告办理2016年工伤医疗费用的申报工作,拖欠医院巨额治疗费用,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治疗;

3、 拒绝承担原告治疗中超出工伤三个目录但必须花费的治疗费用,致使原告得不到应有的治疗并引发并发症,病情逐步恶化;

4、 迟延申报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一年,致使原告错失了伤残津贴的调整,使原告所享受的工伤待遇始终偏低。

2015年底,被告由于经营不善,已经开始做破产前的相关工作。为此,原告于2015年9月27日向?????????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除要求被告支付所拖欠的费用外,另行支付必要的治疗费和后期手术费,承担由于被告的失误给原告造成的各种损失。同时支付原告由于重度伤残而产生的赡养费及抚养费。2015年11月29日,开发区仲裁委做出裁决,部分支持了原告的主张。但裁决书存在以下问题:

1、 所裁决的部分数据基数不准,总数偏低。

第一项裁决称“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共计????????? 元)。”事实情况是,1800元的是原告2002年入职时月工资,2011年10月,原告的工资已经增长至3313、3元,计算双倍工资应该以此为基数。所以此数额应该为39975、6元。

2、 所裁决的治疗费用数额太少,无法支撑原告的正常治疗。

第五项裁定要求被告酌情预先支付下一年度的治疗费用20万元,并待实际发生费用后按照实际数额核销。实际上,被告现在已经拖欠医院基本的治疗费用12万多。据中国人民解放军309医院权威专家诊断,原告现阶段必要的医疗费用至少为109万元。包括异体皮费、瘢痕治疗费、整容费等各类费用。这些费用所包含的内容虽然超出了工伤保险三个目录的范围,但对原告来讲,是有效且必要的治疗。工伤保险立法的首要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与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按照相关规定,被告应该承担这些治疗费用。但被告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已经明确拒绝承担这些费用,致使原告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和治疗方案,其病情日益恶化。原告没有经济来源,难以垫付此笔费用。若被告不予支付,原告将不能进行有效的治疗和康复,这违背了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原则。

3、 裁决书没有支持原告的合理诉求,不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当初被告购买不合格的设备,致使操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原告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成为二级残疾,生活大部分无法自理,更无法履行赡养老人、抚养后代的义务。被告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具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原告的父母都已年过六旬,且身体残疾,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生活能力。原告的妻子受原告病情的打击,也患上重度精神抑郁症。原告被烧伤之际,其子刚刚3个月,急需父母关爱和抚养。原告是家庭中唯一的经济来源。为了全家能得以生存,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基本的赡养费和抚养费,合情合理合法。但裁定没有支持原告的这一基本诉求,于法无据,不合情理。

相关信息表明,被告正在做企业破产的前期准备,私下处置和变卖了绝大部分资产。如果被告将企业资产全部转移,原告将失去唯一的经济来源。所以,原告提出的后期必要的治疗费用,应该得到支持。但裁决书没有予以支持,明显于理不公。

鉴于此,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 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人:张?????????

????????? 年????????? 月????????? 日

二、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工伤民事诉讼状时应注意如实描述基本事实,以及诉讼请求和理由,还需要列出真实的证据清单。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也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切忌漫天要价、弄虚作假,否则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书写工伤民事诉讼状是比较专业的,最好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


·工友劳动关系证词是否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任何的案件中证据都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个讲求证据的年代,但是在我国法律上,并不是所有的一切都可以作为证据的,要想成为证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拿工友劳动关系来说,那么,工友劳动关系证词是否可以作为判决的依据?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


·双倍工资是多少标准来计算的?
      双倍工资是多少标准来计算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而不是实发工资,不应当包含年终奖金等一次性偶然奖励和补贴。司法实践中,双倍工资计算基数的判断标准,应当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为依据,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也可以以双方认可的实发工资数额作为依据...


·签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简单来说,试用期就是试用的期限,而法律对劳动者的试用期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劳动试用期一般是多久呢?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此时的试用期又该如何约定?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签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


·深圳有没有工伤鉴定机构?
      在深圳打工的劳动者,在工厂干活时,有时会被机器弄伤。如果遇到黑心的工厂老板,其很可能不帮助进行工伤鉴定。很多打工者并不知道工伤认定要去哪里,时间一长的话,可能会耽误事情。那么,深圳有没有工伤鉴定机构?下面我们就给广大深圳市民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深圳有没有工伤鉴定机构? 市社会...


·产假期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产假期公司能辞退员工吗?产假期公司是不能辞退员工的,如果此时随意辞退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还必须要给这个职工一大笔物质赔偿。而女员工在产假期间被辞退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或当地劳动局进行举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没有劳动合同,...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是第几条根据《劳动合同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是第几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


·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十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工伤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


·关于误工费证明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误工费证明法律规定是什么? 误工费证明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劳动争议一审重审调解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一审重审调解注意事项 一、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调解是中国的司法中一个独特的法律制度。对维护家庭稳定,邻里和睦,社会和谐都起着重要的...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保吗?
      社保即社会保险,是我国正在推行的针对参与劳动的人的一种补偿制度。在劳动合同中一般会写明公司为员工购买社保。但是也会出现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保吗?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缴纳社保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