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后如何调解?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车祸后如何调解? 一、车祸后如何调解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当事人送达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事故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时间应当提前公布,调解时允许旁听,当时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4、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调解的具体步骤: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5、制定交通事故调解书。结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
6、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终结书应当载明未达成协议原因。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调解终结。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二、怎么防止当事人不履行交通事故调解书
为防赔偿权利人遭遇调解协议不履行情形,对于在公安交警机关达成具有给付内容的协议,当事人可以按照《公证法》的规定申请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依法院的确认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公证:
公证申请需肇事方及受害方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肇事驾驶员的驾照、车辆所有权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肇事的责任划分认定书;双方就赔偿内容达成一致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为处理交通事故花费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丧葬费等费用的票据证明;以及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2、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司法确认:
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或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经交警部门确认后,当事人担心对方反悔或不履行调解协议的,交警部门可告知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该类司法确认案件适用就近便利原则, 当事人直接到事故发生地所属辖区的人民法庭办理。经审查协议不具有无效、可撤销情形的,法院可依法作出确认,并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人民法院对请求交通事故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案件收费50元。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赔偿义务人拒不履行的,赔偿权利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是在公安交管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因此,调解协议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当事人有法定的正当理由外,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所以进行交通事故调解最好有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介入,帮助你进行有效的谈判,最大限度地达成最有利于自己的调解书,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那在现实生活中,受害人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 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方避而不见,或者干脆逃逸,那么...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交通事故不计其数,身边的朋友、同事、甚至自己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交通事故不计其数,身边的朋友、同事、甚至自己皆有可能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很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知道责任人的责任有哪些,这样就可能错失为自己争取维护合法权益的机会,所以了解和学习一般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对我们还是很有帮助的,下面由我们的给您普及一下有关交通事...


·一、辞职以后社保能个人交吗?
      一、辞职以后社保能个人交吗? 个人身份可以缴纳的也就是医疗和养老保险这两项。 个人缴纳社保和单位缴纳社保是社保缴纳的两种方式,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而通过单位缴纳社会时则可得到更多利益,单位可帮助个人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


·先交罚金能轻判吗
      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罚金是法院审理完毕判处罚金时才交的。为了能够从轻判,审判前可以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从而法院判决时从轻处罚。从判刑角度说交罚金是不能达到从轻处罚的标准。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二、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1、如果没有钱交罚金...


·一、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来偿还?
      一、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来偿还? 交通事故赔付基金由谁造成事故发生的公民来偿还。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对于运输的要求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在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侵权纠纷的情况也是越来越多,但是很多人对于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就不是很清楚了,为了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的相关法条。 一、汽车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目前...


·一、出租车剐蹭找我要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一、出租车剐蹭找我要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出租车剐蹭找我要误工费需要赔偿,一旦跟出租车撞了,就意味着对方不仅仅要修理车子,还要因为修理车子而耽误上工,出租车司机在维修车子的期间就意味着没有了收入若是全责的话,不仅仅要承担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还要是停运费和司机师傅的误工费。 而且...


·一、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什么?面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规定是需要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进行具体的民事赔偿方面的话,包括对方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和具体的护理费用,营养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安全法)对交通事故处理做了许多新规定,对公安机关以及 当事人依法处...


·股权转让如何交割?
      股权转让如何交割? 一、股权交割 1.交割的概念 交割,即指股权移交的标志,即转让的股权经交割后,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权的股东,而受让人成为目标公司股权的股东。交割的实点一般通过交割日来确定,即自交割日起,转让人不再是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而受让人自交割日起成为持有公司股权的股...


·车祸后家属误工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车祸后家属误工时间的规定是什么?车祸后家属误工时间的规定是不需要对受到伤害的人员的家属来进行误工费用的赔偿,误工费是针对伤者即当事人因肇事产生的误工损失,亲属因照顾父母产生的误工损失不叫误工费,而叫护理费,这两项费用以及医药费、伙食费、营养费、外出治疗产生的必要的交通、住宿费以及...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提车的规定有哪些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交通在这种背景下的发展也就越来越好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您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有时候也会扣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提车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交警处理事故步骤以及提车的法律规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