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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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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
(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7)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8)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9)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  裁决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4.  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5.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
(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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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房租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补偿?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
(2)提前搬迁奖;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4)添置物品的补偿。
(5)城镇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的条件:
1.被拆迁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迁房屋被认定为非住宅房屋;
3.有营业执照,且营...


·被拆迁人的权利
      (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
    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
(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
(...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2]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字(2012)13号
  ...


·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诉讼案件的管辖
      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诉讼案件,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因不服房屋拆迁许可前置行政程序行政行为的诉讼,包含有对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不服、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服和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服;另一种情况是对拆迁许可行为、房屋拆迁裁决行为、行政处罚行为及拆迁强制措施行为不服;第三种情况是起诉行政机关不作为...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诉讼主体
      补偿协议大多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征地方签订,房屋所有人不参与签订协议,形成房屋所有权人和征地方无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律师)那么发生纠纷时,房屋所有权人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就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数额、安置方式等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从协议本身来说,房屋所有权人不是签订协议的一方,不能以自己名义提...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有限,主要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


·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
      首先,拆迁公告的实施主体是拆迁管理部门,它是拆迁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为。《条例》第八条规定,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准发放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发布拆迁公告告知被拆迁人。拆迁公告是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实施的职责行为。根据《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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