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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律师费什么时候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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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律师费的含义和特点
1、含义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2、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二、收费方式
1、常规收费
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相对应的,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需说明的是,《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并未提供执行阶段的收费指导,所以现实中一般为协商收费,或者算入一审、二审收费中,相当于免收执行阶段的费用。本站“诉讼费计算器 律师费计算器”正是采用常规收费模式进行计算的。
2、包干收费
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费用后将案件负责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费用而负责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在常规收费中一审收费的基础上适当调高。
3、风险收费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三、交付时间
(1)一般民事诉讼请律师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支付;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律师费什么时候交是由双方约定的,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在那个时间段交。并且希望您注意,全国各地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如果你在北上广深一线城市,律师代理费肯定比较高,如果你在经济极不发达地区,那么律师代理费自然比较低。各地收费标准是由各地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规定的,有相关法律制度做约束,但缴费时间却没有规定,因此这方面只要依双方约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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