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但是现实中往往有很多具体情形导致不能依该原则确定管辖,那么具体来说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3、我国对离婚管辖的具体规定: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二、起诉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4、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5、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6、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7、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10、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究竟夫妻应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上文已经进行了讲解。进行离婚诉讼,最好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参与案件的审理,帮助你搜集更多的有力证据,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和公平的财产分割,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支撑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税收,可以说我国
      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支撑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税收,可以说我国也是一个税收大国。基本上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的任何交易都需要向国家缴纳不同的税费。包括公司的房屋如果对外出租的话,首先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就需要清楚国家规定的,公司房屋出租需要交哪些税? 一、公司房屋出租需要交哪些税? (...


·配偶患有精神病怎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不合最终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其理由成立,且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


·一、离婚起诉状范本无财产无孩子怎么写?
      一、离婚起诉状范本无财产无孩子怎么写?无财产无孩子离婚起诉状的书写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等信息。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以及相关的工作单、代理权人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离婚抚养权怎么判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


·离婚厦门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夫妻离婚了,双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双方就要就抚养费进行一定的协商。为了保证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国家规定相关条文了来进行抚养费金额的确定。那么,离婚厦门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具体了解下相关内容吧。 一、最新子女抚养费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


·离婚夫妻财产申报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夫妻财产申报包括哪些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全面推行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1、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在婚姻案件的立案阶段以及受理后的送达阶段,分别向原、被告先行释明申报财产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不按期申报或故意作出不...


·没领结婚证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没领结婚证孩子抚养权怎么判?(一)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双方自己分开就行了,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是跟随女方出生且诉讼之前大多数也是跟随女方生...


·盐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在孩子未成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父母都需照料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如果家庭破裂,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为了离婚时的关键,即使离婚后双方仍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及医疗等费用,那么盐城小孩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


·离婚前可要小孩抚养费吗,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在现实生活中,人人往往认为,夫妻只有在离婚诉讼中才会要求孩子的抚养费。而夫妻分居期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一般也不会主动支付抚养费,这样就会造成抚养小孩的一方生活困难,那么,离婚前可要小孩抚养费吗,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吧 一、离婚前是否可要小孩抚养费 法律...


·国家规定
      国家规定的醉驾的血液酒精含量是大于80毫克,像这种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150的话肯定无疑已经构成了醉驾。现在我国全国各地的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都在严厉的查处醉驾这种行为,因此在深圳自然也不例外。有些司机在醉驾并且酒已经清醒以后,考虑的一个问题也是,司机在深圳醉驾150度会怎样...


·结婚多少年夫妻财产为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结婚多少年夫妻财产为共同财产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


·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在法律上,父母对于子女有着一定的抚养义务,就算离婚以后,也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幸死亡,那么抚养费又由谁来负担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