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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案外人确权诉讼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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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民事诉讼中,根据诉的目的和内容不同,把诉讼分为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没有“确权诉讼”的概念。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独创了“确权诉讼”这一概念。确权诉讼简单的讲就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所主张的权利进行确认的诉讼。它具有确认之诉与给付之诉的双重属性,法院在作出了确权判决后,当事人可依据确权判决申请执行,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判决,使当事人能够享有所主张的权利。



在尚无异议之诉制度的情况下,在诉前财产保全案件中,案外人提出异议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但争议的被保全财产权属较难认定时,法院应告知异议人就该争议财产另行提出确权诉讼,而不能解除原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与原判决、裁定无关”,是指案外人提出异议所针对的标的物不是判决、裁定指定执行的标的物,而是法院在执行中自行采取执行措施所针对的标的物,案外人异议不涉及判决、裁定本身的对错问题,仅涉及对执行标的物本身的实体权利争议。例如法院判决甲偿还乙20万元借款,执行中法院扣押了甲占有的笔记本电脑一台,案外人丙主张对该台电脑有所有权,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后,乙仍然不服。此时,对该台电脑最终能否执行,需要首先判断该台笔记本电脑究竟应当归谁所有,这完全是另外一个权利争议问题,与判决本身没有关系。对这一新的实体权利争议,应当通过诉讼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1月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本规定”。故诉前财产保全案外人提出异议时,法院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即案外人异议的确权诉讼应当在法院裁定驳回其异议后,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在诉前财产保全案外人提出的确权诉讼中,案外人为原告,保全案件中的被申请人为为被告,申请人为被告或第三人,如异议人在另行提出的确权诉讼中未将申请人列为被告,法院应将申请人列为第三人。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的或部分的独立请求权,或者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使该第三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二是法院对本诉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对第三人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法律设立第三人制度,其主要作用主要是:1、有利于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2、有利于防止法院作出互相矛盾的裁判。3、有利于实现诉讼经济。故在案外人未将申请人列为被告或第三人时,法院应依职权将申请人追加为第三人。以防止异议人和被申请人串通,被申请人在确权诉讼中消极陈述,无端承认被保全财产系异议人所有而损害申请人的权益。比如本院处理的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廖某某的确权诉讼中,李某某未将申请人吴某某列为被告或第三人,法院如果不将吴某某追加为第三人,则有可能在申请人吴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吴某某有证据证明争议车辆权属但得不到举证、陈述的情况下,由于案外人李某某与廖某某的串通,或者由于廖某某的消极陈述而使法院作出争议车辆权属属于李某某所有的判决,而使申请人吴某某申请保全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还有可能得因为后面的确权判决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被告被起诉前财产转移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被告被起诉前财产转移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对方在自己起诉前转移财产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能退还吗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能退还吗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但是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财产保全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财产保全费用需由申请方先行垫付,如果败诉方是被告,可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如果败诉方是原告,则不予退还。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民事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 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是否需要担保?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是否需要担保?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是需要担保的,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


·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条件都?
      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条件都有哪些 一、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条件都有哪些 诉讼财产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采取诉讼保全...


·如何解除诉前财产保全应对?
      如何解除诉前财产保全应对? 一、如何解除诉前财产保全应对? 诉前财产保全应对一般是不能解除的,除非有以下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 1、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2、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有哪些依据
      两个人或公司对博公堂,对一些法律案件进行诉讼审理。但一方害怕自己的财产受到侵害,这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担保,一般人民法院根据提起人的合法性都会予以受理的。那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标准有哪些依据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诉讼保全担保原则 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与...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否提供担保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否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如何退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如何退?诉前保全财产的费用是不退还的,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民事诉讼保全标的物范围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保全标的物范围是怎样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根据《民诉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材料包括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材料包括什么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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