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约金、滞纳金、利息损失的区别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①、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反合同(或违反约定)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罚则及其他方式。可见,违约金是违约责任承担的一种方式。

我国合同法体系认为违约金是契约的条款,并认为违约金是担保主债务履行的一种由当事人选择的担保形式。从种类上看违约金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法定违约金,一种是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预先规定的一方当事人在违约时,按照一定的数额或者一定的比例向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可以是一定的数额,也可以是一定比例。约定的违约金是指支付的数额及条件均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由于违约金被视为当事人对事后发生的损失的预先估算,因此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可能与实际的损失有些出入。只要不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这一出入是应当允许的。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

②、滞纳金

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单位或个人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征的金额。这是滞纳金这一概念的原始出处。后它泛是指具有行政征收职能的行政机关,在征收规费的过程中,因义务人迟延交纳规费,而需额外交纳的金钱,它是被视为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它涉及的双方主体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它们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

因为滞纳金这一概念是属行政法规的范畴,因此,在民商事合同文书中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时是不应该使用的。

③、利息损失

借款人未按约定支付利息,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属利息损失。《合同法》第20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利息的,应负违约责任。

利息(或利息损失)在合同文书中的表述与违约金的表述类似。可表述为:甲方**于本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内支付乙方**借款**元及利息,利息从*年*月*日起按**(利率标准)计算至合同到期,逾期加倍支付甲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卖家违约是否应当赔偿差价?差价损失如何计算?
      违约方违约,需要赔偿违约损失给守约方。具体金额可以根据直接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可得利益计算。其中也包括买卖合同中,因违约导致的差价。 确定赔偿差价的一般方法: 1、对比最相类似的商品市场成交价与合同价的差额确定; 2、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通过...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损失约定法
      约定法是当事人直接在合同中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民法典》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方法,而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则应当根据当事人所约定的计算方法...


·合同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规定的是确认法律文书和法律事实发生或消失法律效力的时间范围。设定诉讼时效,不是保护债务人,而是促使债权人积极、主动行使债权,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呢?
      一、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呢   对于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可以约定损失赔偿额;也可以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


·违约赔偿如何计算可得利益损失?
      所谓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物质或者非物质的利益。说白了,就是合同正常履行后,守约方可以获得的利益。这部分利益,因违约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损失了该部分可得利益,那么要求违约方赔偿该部分利益,亦无可厚非。 这在《合同法》中也已经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的变更和撤销
          第一,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 第二,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其构成要...


·违约责任的法律定义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所应承担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如何计算出迟延履行金
          一、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231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


·定金与违约金条款在违约赔偿中的应用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据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必须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全部损失。但也有少数例外情况,欺诈违约...


·违约金、滞纳金、利息损失的区别
      ①、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反合同(或违反约定)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罚则及其他方式。可见,违约金是违约责任承担的一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