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后连踹11辆车如何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最近一条新闻比较受人们关注,说的是某市有人喝多了在回家的路上想起烦心事心情不好就趁着酒劲儿接连踹了小区里停着的11辆车,车主们发现后报警纷纷要求对醉酒男子进行严厉惩处并赔偿经济损失等等。那么像这种酒后连踹11辆车如何处罚呢?为您分析一下。

一、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将其约束到酒醒。第十九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七)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二、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5000元以上就达到立案标准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看了上述内容您知道了酒后连踹11辆车如何处罚了。具体如何处罚还要看现场的实际损失来判定,要先断定这11辆车的车损情况,若是够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车主损失,若是不够承担刑事责任的量刑标准就受治安处罚并承担车主的赔偿责任,酒后误事又伤身您还是应该少喝一点酒。



·在生活当中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只要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的话,双方可
      在生活当中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只要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的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将是最好的结果。而且我国交警部门在处理一般交通事故的时候,肯定也是会先让双方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之下才会诉诸法院的。调解的结果自然要在协议书当中交代清楚,那么,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金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金在一些特殊案件中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如在交通事故中就可以申请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金范围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金范围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


·交通事故定性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交通事故定性标准是怎么样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定性标准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过错主要是过失而非故意,意外主要是指非因过失或故意,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情形。若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情形,则构成交通肇事。...


·物业费不交几年会起诉?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是按月交纳还是按年交纳,一般认定应该按月支付,如果没有支付,物业公司履行了催告程序也就是通知业主来交物业费,业主还是不交物业费,就可以起诉了。具体的时间要看物业公司,最短的可以在业主超过了约定的交费时间后就起诉,也可以一直不起诉。在业主欠管理费期间是会产生滞...


·交不起罚金不给判缓刑吗?
       一、交不起罚金不给判缓刑吗? 交不起罚金与是否给判缓刑没有直接联系,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应当视情而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


·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是否要担责
      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是否要担责相信您都知道,我国是严令禁止在饮酒后驾车的。而有的情况下,饮酒后虽然也驾驶了车辆,但此时驾驶的是从别人哪里借来的车。此时,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的话,出借人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呢?很多人都在咨询这样一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借车给...


·对于商标侵权罚款交给谁?
      对于商标侵权罚款交给谁? 一、对于商标侵权罚款交给谁?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
      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可以同时适用吗?不同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罪,是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强迫交易的过程 中,存在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就构...


·一、交通事故赔款受伤人不去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赔款受伤人不去可以吗?交通事故赔款受伤人不去可以去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可以处理,但是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


·对方延期交房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
      对方延期交房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怎么判?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