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检验的期限有多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很有可能会涉及到对事故中车辆进行检验、鉴定,这肯定就会耽误事故本身的处理时间,因此不少当事人都想要知道,究竟进行交通事故检验的期限要多长时间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检验的期限有多长
(一)对检验、鉴定委托的期限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二)完成检验、鉴定的期限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三)对结论有异议的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二、扣留事故车辆最长多久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一)需要检验、鉴定的,最长40日
首先,5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其次,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应当在20日内完成;再次,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最后,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综上各个时间相加,最长需要40日。
(二)不需要检验、鉴定的,最长13日
不需要检验、鉴定的,扣留车辆的期限就是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加上3日申请查封扣押车辆的期限,共13日。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当清楚掌握交警部门进行检验、鉴定的期限,更应该清楚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并在临近期限届满时,选择恰当时机进行诉前财产保全,这样才能避免肇事方在取回车辆后,逃避责任、不履行赔偿义务,保证自己的损失能得到弥补。
不管是在交通事故中,进行事故车辆的检验还是鉴定,此时都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否则的话就会影响到事故最终的处理期限。至于交通事故检验的期限,上文已经作出了解答,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解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有哪些规定
      对于金融行业泄露企业没有公开的信息,主动展开交易或者让别人去进行交易的行为,我国归属为犯罪,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这种犯罪活动不仅是职员失职的表现,更严重危害公司的利益,为此,刑法给出明确立案处罚规定,下面我们就来解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具体法律规定。 一、定义 《刑法...


·如何计算车辆的贬值损失
      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受损,经修复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的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即因事故导致车辆价值降低而形成的损失。这些损失,当事人有权要求肇事者予以赔偿。那如何计算车辆的贬值损失?在索要赔偿时,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计算?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如何计算车辆...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律师费谁支付?
      一、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律师费谁支付?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人伤起诉我的律师费是原告自己承担的。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交纳办...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非医保赔偿吗?交通事故医疗费不可以用医保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


·淮北五险一金交费比例是怎样的
      随着淮北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变化,淮北五险一金交费比例也随之变化,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依法购买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的交费比例是按照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付一部分。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一下淮北五险一金交费比例的相关规定。 一、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


·交通误工费申请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交通误工费申请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一、交通误工费申请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交通误工费申请书在书写时必须要表明自己的误工情形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才导致的,在撰写误工索赔申请书的时候,要将误工的现状以及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进行介绍,然后进行描述自己想要获得的赔偿的条目,这样才有可能获得...


·车祸农民没误工证明保险公司报吗
      车祸农民没误工证明保险公司报吗 一、车祸农民没误工证明保险公司报吗? 在车祸当中农民本人如果不能提供误工证明的话保险公司是不会报销的,不仅是保险公司,如果受害者本人没有办法提供关于误工费方面的一些证据材料,法院也不会支持当事人的误工费主张,并不因为受害者是农民。车祸保险理赔需...


·撤销权诉讼费交纳多少
      撤销权诉讼费交纳多少? 撤销权诉讼费交纳多少? (一)依照《交纳办法》的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股权赠与需要交所得税吗
      股权赠与需要交所得税和印花税。股权赠予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网络信息发布规则 土地交易权是每位拥有土地以及使用土地的人都会涉及到的权利。而土地权交易有利于土地的流转以及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当代土地使用权交易已经不再只局限于实际交易,还涉及到网络信息发布与公证。江西省颁布了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我们今天就来了解江西省土...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 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