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与计算方法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福州房屋拆迁补偿方式与计算方法 一、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结合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二、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分为房屋补偿费和周转补偿费两种。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03政策:房屋征迁补偿不低于市场价  1、征收补偿方案
《办法》明确,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征收补偿对象及补偿方式;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参考价;签约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差价计算方法;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标准及周转用房数量、地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住房保障办法;未经产权登记房屋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3、实行货币补偿的将给临时安置费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对被征收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现房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对被征收房屋实行期房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不得超过3年。在过渡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规定标准支付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但已经提供周转用房的除外;除不可抗力外,逾期安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从逾期之月起对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支付双倍临时安置费,对提供周转用房的被征收人按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逾期安置期间,遇临时安置费标准调整的,应当自调整之月起按调整后标准发放临时安置费。
4、过半被征收人不认同征收补偿方案应听证
《办法》还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建设项目,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等有关部门进行论证;经论证,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予以公示。
由上文我们可以得知,福州房屋拆迁补偿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有很多种方式,并且根据房屋的建筑形式,房屋用途不同拥有不同的补偿计算方法。尤其是企业房屋涉及的拆迁问题会更多,例如需要对公司进行评估,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房屋拆迁后的纳税等等,都是房屋主需要关注的。



·现在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
      现在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年对于买房都是非常的畏惧,买房一般都是按揭贷款,而不是直接现金买房,这样的方式可以很大程度的降低自己的经济压力,在买房的过程中还需要缴纳很多手续费?,那买房子贷款需要什么手续费?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买房...


·房子对于我们来说是安身立命的保障。房屋的买卖对于大部分人来说
      房子对于我们来说是安身立命的保障。房屋的买卖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十分严肃的事情。随意国家在这方面是规定了严格的流程的,就算是直系亲属间,如果要进行房屋买卖也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应流程走。那么,直系亲属房屋买卖流程怎么走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 一、直系亲属房屋买卖流程 ...


·被中介误导签订了购房合同有效吗
      被中介误导签订了购房合同无效的法定理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


·离婚房子小孩抚养权该怎么分配?
      在当今社会,因为种种原因,离婚率越来越高,将要离婚的双方为了房子和孩子的抚养权吵得不可开交。那么到底是如何分配房子和抚养权的呢?在法制社会,当然要用法律说话。下面就来了解一下,离婚房子小孩抚养权该怎么分配? 一、离婚时,房子应该怎么分配? 房子怎么分配,就要看那房子是夫妻...


·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在我们的生活中,当我们进行房屋买卖,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一条条款,尤其是违约金这一项,这关乎我们的切身利益。但是如果一时疏忽,没有列举违约金这一项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这个问题,希望帮助到您。一、房屋买卖合同没写违约金怎...


·付了首付的房子能退吗
      首付款是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一般情况下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首付款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首付款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首付款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房...


·没有购房发票,会遇到什么问题?
      没有购房发票,会遇到什么问题? 第一,没有购房发票就无法提取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中,包括了购房合同原件、首期付款购房发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供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缴存凭证和是否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证...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人不注销怎么办?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人不注销怎么办? 众所周知,他项权证是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或者向当铺行必须提交的抵押凭证。当贷款还清之后,可以注销他项权证。但是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人不配合注销手续,那么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人不注销这么办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人不...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第二、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


·可以转让的集资房包括哪些
      可以转让的集资房包括哪些 一、可以转让的集资房包括哪些 目前,集资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已经取得集资房产证后,因转让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这种情况又分为,集资房产权全部是单位所有的情况下的转让、产权,全部是个人情况下的转让和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情况下的转让;另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