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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做司法鉴定的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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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需要实际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才能对案件作出最终的判决。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不能做司法鉴定。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不能做司法鉴定的事项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不能做司法鉴定的事项有哪些

(一)鉴定委托的审查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

(二)不能做司法鉴定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

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

二、司法鉴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不能做司法鉴定的事项具体包括了哪些。就这些事项来看,虽然当事人可以向相关司法机构提出鉴定的申请,但此时司法鉴定机构是不得受理的。而你要是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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