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夫妻的房产是怎么过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时夫妻的房产是怎么过户的?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夫妻的房产是怎么过户的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从程序上来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就只能选择到法院提起诉讼。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来看,离婚诉讼中法院调解是必经程序。

离婚了房屋产权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一)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二)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三)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四)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五)取证。

二、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税费

离婚了夫妻的房产过户会产生多少费用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具体要根据房产面积等因素进行计算。下面提供离婚房产过户费的计算方法及手续费多少的解答。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元;

关于离婚时夫妻的房产过户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此外,您还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区的政策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所以相应的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一般也会不同。因此,建议在实际过户之前,最好先到当地房管部门了解具体的税费收取标准最好。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一、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还能成立吗? 房屋已抵押买卖不破租赁是不能成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


·按揭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
      按揭贷款买房固然有一定的好处,但同时购房者也不要忘了其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想要最大限度的避免风险给自己造成的损害,就要了解清楚按揭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1)提供真实资料。 如果按揭购房者向银行提供了虚假材料,则可能带来比较严重的影响:轻则影响...


·如果房产没有遗嘱怎么办?
      如果房产没有遗嘱怎么办? 一、如果房产没有遗嘱怎么办? 房产没有遗嘱,应该按以下方式继承: 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


·签订租房合同文本要注意什么
      签订租房合同文本要注意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否则很可能会在事后引发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1、基于防止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


·一、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能减吗?
      一、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能减吗?在防控疫情期间房租减免需要和房东协商。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是使用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致使承租人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虽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但因系不可归责于承租人、出租人的原因所致,如为此发生纠纷,希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一、赠予房产与继承有什么区别?
      一、赠予房产与继承有什么区别?赠与房产与继承的区别主要是: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


·一、怎么进行房屋租赁纠纷举证?
      一、怎么进行房屋租赁纠纷举证?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法人或其...


·农村修路拆房有赔偿吗
      拆房标准的总则总纲由国家制定,而具体落实到地方的细则则由地方自己制定。最新拆房政策中的补偿标准基本上是一平米几千元,具体的金额确定由原有房屋的材质和被征收原因确定,此外,还有有关于异地安置费的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否可以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
      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否可以婚后买房子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民法典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
      为商品房购买者提供按揭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紧张的状况,使老百姓购买商品房成为可能,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手段。但是按揭贷款购房并非是一条通往幸福生活的康庄大道,那么按揭购房是否有法律风险?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购房是否有法律风险 按揭制度对...


·个人住房房产税计算
      近年随着房地产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就是征房产税,这也是为了遏制炒房,保障房地产健康有序发展。无论住房还是商品房都要征税。那么对于个人住房来说,房产税怎么计算和交纳呢?接下来,我们详细介绍关于个人住房房产税计算的内容。 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