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电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法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随之经济的发展,如今大街小巷电动车随处可见。虽然电动车的时速有法律规定不得超过20km/h,但是现实中绝大多数电动车都解开了这种限制,电动车的速度可以说也不慢,那么,电动车是不是交通事故中的车辆呢,电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法是什么呢,下面我们来告诉你。
一、电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法。
如果非机动车道被占用,例如有汽车停靠,或在施工等,非机动车可以借机动车道行驶,否则就是占道行驶,属于违章行为。
转弯车辆应该让直行车辆先行,如占道行驶,则有责任。如在非机动车道被撞了,机动车为全责。
二、电动车的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为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通常将非机动车分为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畜力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范围,并对其种类登记、道路行使速度作了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使。
北京市公安局颁布《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的通告》,决定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车辆登记。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前后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核发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且列入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准予登记,核发牌证。即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列入非机动车管理体系,属于非机动车。 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规定,电动车的基本参数主要包括:最高时速不超过20km/h,整车质量不超过40kg,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不大于240W,以最高车速电动骑行时,其干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 m,湿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15 m,且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功能。但是,现在的电动自行车的厂家在生产的过程中并没有准照这些标准进行生产,很大一部分电动车的最高时速已达到50km/h(这一类的电动车可以称为“超标电动车”),与一般机动车的时速相差不大。然而,消费者在选购的过程中,也不知道相关的国家标准,而且还认为这一类的电动车既具有了电动车的灵活、轻便的特点,又兼具了机动车的时速,很实用。 由此造成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的电动车如何界定。依据目前交管部门的处理管理,经鉴定时速超过20km/h的依据机动车的归责原则划分责任。 基于此,笔者认为区分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亦或非机动车的依据在于时速是否超过20km/h。
三、电动车交通事故归责原则的法律规定。
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
电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办法有很多,不同的地方都有不同的规定,但不管是使用的哪一种办法,都必须公平公正原则,就目前看来,我国在这一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很多现实情况在法律中都没有解决办法。具体问题可以咨询律师。



·二手车交易合同范本
      二手车交易合同范本 现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越来越壮大,相对应的,二手车交易的合同也尤为重要。签订正确的二手车交易合同,才能避免交易双方许多关乎利益问题的发生,若是不按正确的合同范本来写,很有可能带来一系列连锁问题。今天我们就为您带来了二手车交易合同范本,供需要的人参考。 二手车交...


·办理异地车检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办理异地车检的手续是怎样的 第一步,车主需要在原注册车管所开具委托检验通知书,同意委托某地的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 需要注意的是,开具车辆年检委托书,一定是需要到原注册车管所,如果没有办理异地审车委托书,外地落户的车辆在本地是不能进行正常年审的。但是,办理异地审车...


·交通事故责任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中国的经济高速发展,马路上的汽车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发。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肇事方全责,但是肇事方不肯认全责,也不肯快速处理,不肯赔钱。要是碰上交通事故责任方拖着不处理,可怎么办呢?我们就来教您碰上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交通事故责任方拖着不处理 怎么...


·2023刑事罚金在什么地方交
      刑事罚金在什么地方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我国刑...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出现了人身伤害的话,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损害赔偿,因此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您可以根据此标准进行有关赔偿的计算。为了方便您查阅,今天,的我们就为您带来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请您仔细阅读。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致死肇事起诉流程
      交通致死肇事起诉流程 一、调解: 当事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声明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权案件,适用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具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


·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车辆买卖并已...


·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哪些资料
      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哪些资料 一、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哪些资料 保全证据公证,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法人的注册地和申请保全的证据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在诉讼发生之前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还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⑴身份证明。法人单位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


·过节费发现金要交个税吗?
      过节费发现金要交个税吗?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劳务报...


·公司不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么可以
      公司不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么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如何计算?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