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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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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陕西省洛川县征地补偿费内容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二、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土批(2010)28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洛川县国土资源局经对村民小组征地补偿登记的复核,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土地补偿费15000元/亩,安置补助费30000元/亩,合计每亩45000元。
2、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兑付标准执行。
3、青苗补偿标准:每亩500元。
4、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5、农业人员安置办法:货币安置。
6、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的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0年3月13日前以村委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洛川县国土资源局或东上官国土资源所。
7、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洛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一般征收土地的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陕西洛川县征地补偿标准亦如此。根据上文中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可以看出陕西省洛川县一亩土地的补偿费用为15000元。其他的补偿,包括地面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和安置费用等,我们也讲述的很仔细。如果您有异议,也不影响赔偿方案实施的。但是是可以委托我们律师进行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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