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项目和比例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因为现在我们的国家经济是越来越发达了,现在政府不光关注居住在城市的公民们的社会医疗保险,也同样的关心在农村的朋友们的社会医疗保险的问题的,因此最近也最新制定了关于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那么项目和比例是如何规定。?
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项目规定
1、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建立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参加基本的个人,达到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4、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其中,经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中补足差额。
6、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7、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农村医保新政策的比例规定
1、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6、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作为国家的法律规定,由此您可以得知农村医保新政策应该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有失业保险和公司或者是企业与自己的员工一起缴费的但是劳动者自己缴纳少部分的,但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全部由公司支付,住房公积金是以公司的情况而定的。



·《民法典》中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 《民法典》(自2021年1
      《民法典》中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 (一)、《民法典》实施后,医疗纠纷的类型将发生变化 医疗纠纷特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行为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异议时所引发的纠纷。在实践中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狭...


·医学生不应结婚的疾病?
      医学生不应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一、医学生不应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时间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时间有哪些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时间 患者及其家属收到医学会的通知的,那么从这个时间起10日内,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病历资料、证人证言、实物证据、封存药物和血液制品等等)、书面陈述(治疗经过及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叙述)及答辩(对对方提出的意见、...


·医疗过错官司怎样打?
      医疗过错官司怎样打? 医疗过错官司怎样打?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处理该类案件提供了可操作性较强的司法依据。该规定第四条第(八)项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有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


·关于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
      关于医患纠纷的处理流程 一、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什么情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的情形有: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


·医生被患者传染算不算工伤
      医生被患者传染算不算工伤医生被患者传染不算工伤,是不属于公司工伤范围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


·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
      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 一、医疗过失有哪些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
      医疗事故赔偿有哪些费用(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


·医疗侵权责任法包括哪些 由于医疗损害对患者的精神、身体都存
      医疗侵权责任法包括哪些 由于医疗损害对患者的精神、身体都存在非常大的伤害,如果受害者一方了解医疗侵权责任法,就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并要求医院做出合理的赔偿,让犯错的医生付出代价。律师我们将为您介绍医疗侵权责任法包括哪些? 侵权责任法 医疗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在我们身边都很常见,几乎每天都有发生,那么当这个事故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我们是否知道这个责任是怎么鉴定。那么“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你。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提供医疗服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