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项目和比例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因为现在我们的国家经济是越来越发达了,现在政府不光关注居住在城市的公民们的社会医疗保险,也同样的关心在农村的朋友们的社会医疗保险的问题的,因此最近也最新制定了关于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那么项目和比例是如何规定。?
农村医保新政策的项目规定
1、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国家建立基本、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参加基本的个人,达到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4、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其中,经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中补足差额。
6、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7、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农村医保新政策的比例规定
1、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6、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作为国家的法律规定,由此您可以得知农村医保新政策应该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还有失业保险和公司或者是企业与自己的员工一起缴费的但是劳动者自己缴纳少部分的,但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全部由公司支付,住房公积金是以公司的情况而定的。



·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一般有哪些
      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一般有哪些准备? 近年来,根据医疗现状频频发生院方和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导致医患矛盾十分紧张,还不时的会引起一些医疗纠纷官司,为了防止和减少这一现象的发生,我国制定了相关规定,那么医院处理医疗纠纷一般有哪些准备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 医方被起诉后应做的...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对于企业来说,搞好债权债务管理非常重要,是企业保持良好资金运作的前提。医院做为事业单位,也需要加强债权债务管理,这对于维护医院良好声誉都有帮助。那么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刑事犯罪不可能无期限的追诉下去,这样是不利于节省司法成本的。因此相关法律中对刑事犯罪的追诉期作出了规定,那么对于医疗事故罪来讲,规定的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期是多久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医疗事故罪的追诉期: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


·不做伤残鉴定就不能赔偿伤残赔偿金。只能赔偿医药费
      不做伤残鉴定就不能赔偿伤残赔偿金。只能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其他没有赔偿。护理费、误工费的天数,要看伤者伤情来确定,首先住院期间的全部赔偿,出院后在家休养期间要有医生的诊断证明,然后结合伤情,保险公司确定赔偿多少天的。每天赔偿多少钱,要看伤者的收入情况,要提供3个月...


·处理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是哪一个
      处理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是哪一个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二、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医疗事故的处理途径具体如下:1、医患双方自...


·医疗事故如何向医院要求赔偿
      可以由医患双方协商调解、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意思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意思?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


·医疗事故医生责任
      医疗事故医生责任若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生的处理不当、马虎粗心等错误,导致病人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这时医院就必须承担相对应的医疗事故责任。那么。医疗事故医生责任包括哪几个方面?医疗事故处理中医生应承担什么责任?网站将为您解答。一、医疗事故责任包括哪几个方面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


·该怎么提起医疗鉴定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b.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


·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医疗补助金要准备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两份。也要准备需要公司盖章签字、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领取或者到当地的社保中国站打印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前两样要原件),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复印件),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记账凭证,...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