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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交通事故调解书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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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的调解,如果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话,那么此时需要签订书面的交通事故调解书,以调解的形式要对事故进行结案。但要是在调解书上面签字后,一方不履行交通事故调解书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履行交通事故调解书怎么办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没有达成协议报警的,应向交警提供有当事人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警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调解,并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不适用调解,交警可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调解没有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起诉期限是多长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案件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长期以来民事审判中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目前尚无定论。
1、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这种情况的起算时间比较容易确定,也没有太多的争议,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
2、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实践中争议也非常大。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综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为您解答的不履行交通事故调解书怎么办的问题,此时要是一方不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拿着调解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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