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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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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调整主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农村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的具体标准由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2、主城区以外的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相应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并制定具体政策,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后生效。
3、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原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3年1月1日前已依法实施的征地补偿安置,按原规定办理。
4、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解释。
以上是重庆政府发的一份关于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一些通知。相信通过本份通知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的了解重庆本地拆迁的补偿,能够更加合法的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通过过本份通知内容我们也可以看出,重庆政府对于被征地对象的重视,所以我们作为拆迁户,我们也要努力的配合政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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