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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中止给付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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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但有的人在离婚之后,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抚养费的给付,甚至还有给付了一段时间之后就中止给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中止给付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可以中止,在离婚父母一方实际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给付子女抚养费时,应当根据经济能力对其抚养费的负担予以减少或者中止给付,而对有经济能力的另一方适当增加其负担的抚养费数额。我国《婚姻法》规定,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某些条件出现下,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所以说,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其离婚后,仍需要依法承担子女必要的抚养费。但是,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实际给付需要以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为条件,如果给付方本身无力维持其生活,即使他应负义务,也无法实际履行义务。这就涉及到离婚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的问题。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 ,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对于离婚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方式,可采用一次性给付,也可采用分期按期支付;对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离婚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截至期限为十八周岁。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从上文的讲解中可以了解到,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律赋予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使在夫妻离婚之后,这样的义务也是不会受到影响的。但实践中,可能因为父母一方经济收入的变化,而可以实际减少给付抚养费数额,但也是不能中止给付孩子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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