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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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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无论申请办理什么样的事情,此时肯定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的,在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候也不例外。但实践中,具体申请的事项不同,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一样。那到底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2、伤病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3、伤病职工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材料;
4、《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5、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职工之间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
6、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如何鉴定劳动能力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当事人在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候,最好能够事先了解清楚,具体应该怎么来申请,而又需要自己提供哪些材料。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进行鉴定,不过要是对鉴定结果不服的话,那么最好也及时的申请进行重新鉴定,不然对自身的利益会有所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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