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1)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股权转让一直算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事情,所以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对于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处理也是非常重要,文章说明了纳税时的五项费用,分别是企业所得税,营业税, 契税,以及印花税。对于每种税收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正应为有了法律规定我们才可以如此有条不紊的进行。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文章了。



·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 公司监事会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中除了会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外,其实还是有监事会的,这点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一般监事会的作用其实也就是对公司的一些重大决策、决定进行一个监督。而监事会里面也是有相应成员的,那么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公司监事会成员有哪些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具体实际中,股东可以就公司的各种重大事项发起提案,并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对公司人事、架构、经营等产生直接影响,那么,作为股东的登记载体,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一...


·侵占公司资产一千万判多少年
      侵占的数额达到一千万的,是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


·企业应当怎样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如何约定
      试用期并不是必须要约定的,当然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了试用期的话,就要按照相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来执行。那么对于企业来讲,应当怎样约定试用期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应当如何约定试用期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 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


·公司法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文是怎样的
      公司法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文是怎样的?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决策权,它是通过股东大会来作出决议的。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许多事项都需要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如公司法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变更等等。那公司法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文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 中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股东退出公司补偿的依据是什么?
      股东退出公司补偿的依据是什么?股东退出公司补偿的依据是公司法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是怎样的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是怎样的 一、私募股权投资(PE) 指通过私募基金对非上市公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PE会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兼并与收购(M&A)或管理层回购(MBO)等方式退出获利。简单的讲,PE投资就是P...


·企业名称法人股东能不能一起都变更吗?
      企业名称法人股东能不能一起都变更吗? 一、企业名称法人股东能不能一起都变更? 可以一起变更,但是必须经过股东会议决议才可以变更。 法定代表人可以变更。公司依据公司章程形成了任命新法定代表人的决议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新法定代表人取得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并产生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法...


·公司倒闭后注册资金
      公司倒闭后注册资金公司越来越多,倒闭的也多。可是公司倒闭之后,当时注册公司的资金该怎么办呢?如果您不了解相关的信息的话,您就可能会吃亏。那么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公司倒闭后注册资金问题的相关内容的呢?接下来就由为您解答。一、注册资本在公司破产后的处理注册资本是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限额,...


·事业公司改制为企业怎样做
      事业公司改制为企业怎样做 在我国的目前现状来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改制,是大势所趋。因为只有通过企业的改制,才能够促进这些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如果事业公司改制为企业,应该怎样做呢?接下来,我们综合整理相关知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阐述,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经验和帮助...


·企业法人取保候审是否还享受税收退税政策?
      企业法人取保候审是否还享受税收退税政策?如果企业法人符合税收退税政策条件的就可以继续享受。取保候审期满以后怎么处理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