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是否会犯罪,基金成立的条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是否会犯罪,基金成立的条件?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会构成犯罪吗?
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因此,如果私募基金的管理人非法集资的,可能会涉嫌非犯罪而受到处罚。
二、私募基金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由上可知,私募基金管理人非法集资这种行为是极可能会涉嫌犯罪的,而最容易触犯的罪名则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以及集资诈骗罪这两个罪名,无论触犯到哪一种,行为人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在这里要提醒您,无论是成立私募基金还是购买私募基金,最好还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为好。



·走私木材达到多少方就可以判刑
      走私名贵木材的,不论数量多少,一旦被海关查获,哪怕只是一个批次,也要承担刑事责任。走私普通木材的,是按照偷逃税款的金额定罪量刑的。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民触犯刑法的话,那么性质会比较
      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民触犯刑法的话,那么性质会比较严重,通常对人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一般提到刑事犯罪,可能您的第一印象也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是比较大的,这也是我国将醉驾入刑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醉驾什么标准是多少钱? 我国醉驾什么标准...


·贩毒10克判多少年 怎么处罚贩毒罪
      贩毒10克判多少年 怎么处罚贩毒罪 毒品的存在不知道毁了多少家庭,同时也让不少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不管是吸毒、制毒、贩毒还是走私毒品,其实这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而其中贩毒、制毒、走私毒品等行为甚至还被规定为了犯罪,那么其中要是贩毒10克判多少年呢?接下来,律图小编就这个问题为...


·2023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大部分侵犯公私财产的犯罪当中,在对相应行为进行定罪的时候,往往需要考虑到非法占有的财产数额,如果达到了规定的标准,那么才能被认定为犯罪。而这个数额标准其实也就是各个犯罪的立案标准,下文中我们带来2017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


·非法集资判刑后不还钱吗
      我们都知道在触犯刑法之后一般都会受到刑罚的处罚,而且刑罚处罚一般都是以自由刑为基础,限制一个人的自由,那么在侵犯别人的财产之后,除了自由刑之外,是否还需要偿还别人的财产呢,答案是肯定的。像今天我们要给您整理的关于非法集资罪就是一个侵犯财产的罪名,那么非法集资判刑后不还钱吗?不少人...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非法拘禁罪有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二、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刑法第24条第一...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动机吗?
      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存在犯罪动机吗?犯罪目来的和犯罪动机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因为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危害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具有明确的指向即确定的目标,必然要有为了实现这一既定目标的积极追求行为,而无论是...


·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
      市场经济中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人们的选择变得越来越多样,于是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中介机构。其中有些中介机构为了谋取利益,不惜捏造事实,刻意隐瞒真实情况。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客体要件 本...


·一般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一般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


·无证驾驶撞死人自首如何判刑
      无证驾驶撞死人自首如何判刑我们都知道,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开车上路是违法交通法规的,然而,若是在无证驾驶的过程中撞死了人,更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千万不能逃逸,只有自首才能使罪行降到最低。那么,无证驾驶撞死人自首如何判刑?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无证驾驶撞死...


·一般该怎么认定共同犯罪的立功
      在共同犯罪当中,需要区分不同的身份,然后再按照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作出相应的处罚。而现实中有不少人认为在共同犯罪当中就不存在立功了,其实这样的认为显然是不对的。那既然存在立功,那一般应该如何认定共同犯罪的立功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立功的条件有哪些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