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如何计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如何计算? 一、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
人身损害为1年,财产损失为2年。具体内容如下: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而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二、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1、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
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权利人只是知道了权利被侵害,但权利人损失的具体数额,还无从确定,要根据以后的治疗、休息、护理、以及是否构成伤残等情况才能确定,所以,对“伤害之日”和“确诊之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事发或确诊当天,要作扩大解释,即治疗终结或损失能够确定之日。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种理由,就是由于受害人(权利人)一直在治疗当中,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在持续不断地发生和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权利人)的损失不再增加,对方的侵权行为才结束,诉讼时效从这时起算
关于车祸民事诉讼起诉时效问题的解答如上所示,您可以作为参考,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通过选择合适的途径进行解决,一般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时可以进行私下解决,在发生严重后果时,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样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法院也会依照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一、交通事故伤及股骨头皮锁骨伤会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伤及股骨头皮锁骨伤会赔偿哪些项目? 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


·公路交通安全一直是人们所重视的
      公路交通安全一直是人们所重视的,其严重起来危害很大,关于摩托车无证驾驶醉驾240,其处罚一定很严重,一般来说无证驾驶就是一种有着很大危险性的行为,醉驾是在交通事故中常发的后果严重的行为,这是侵犯一个相同法益的不同行为,属于需要竞合的范畴。无证驾驶一般处罚款在200-2000元,醉...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


·三轮车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吗?
      三轮车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吗?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2、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


·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有的人在事故发生后害怕承担责任,因此就会选择逃逸。很多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的,往往都会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就比较重。那要是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该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


·配偶一方去世房产继承要交税吗?
      配偶一方去世房产继承要交税吗?办理继承过户,继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税率万分之五;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如果日后要出售,直系亲属之间继承房屋...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


·交通事故检车费应该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检车费应该由谁支付 由事故责任认定方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


·车祸10级伤残怎么赔偿
      车祸10级伤残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以发票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乘以住院天数;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护理费:50元/天乘以住院天数;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乘以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残疾辅助...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鉴定费谁承担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鉴定费谁承担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