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怎样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
根据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 24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因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公司设立行为会被法院判定无效,签署的全部审理文件也随之无效;设立公司的所有股东对公司设立无效所产生的债务或损害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首先要保证设立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超过50 人。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或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农村承包户、个体工商户、合作企业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能成为公司股东。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1、股东缴纳出资
新《公司法》改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验资
所有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设立登记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报送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自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成立。
4、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也称股单,是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法律文件。
我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不多于50人,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的设立会有若干个股东,为了更好地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以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超过50个。公司股东不一定为个人,还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公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不能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公司如何合并内外账
      企业的内外账合并,特别在合并的期初,并不是简单的内外相加或者全部采用内帐的数据,而是业务流和资金流的重塑。进行两帐合并:一. 帐务改由公司人员自行登载二. 分析两套帐差异金额及辨认产生差异主要原因三. 整理各项资产负债实际数量及金额四. 处理差异五. 解决问题公司应以策励未来的角...


·公司法出资要求规定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出资要求规定主要是什么其实,现如今公司在经营的时候,有些时候会不断调整自己的经营模式,来适应时代的需求。在有些情况下或者刚开始创立公司的时候,都需要有一些出资人来对公司进行投资。为了确保各方的利益都能够得到法律的维护,在我国公司法当中,对于出资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


·法律服务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
      法律服务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法律服务公司合作协议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企业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范本最新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聘请企业法律顾问事宜...


·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一、上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料有哪些?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公司股份质押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单务无偿性。债权人与出质人之间并不相互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股份质押合同的权利主体是主债权人。出质人在股份质押合同中只负有出质义务,而不享有任何相对应的权利;债权人只享有权利,而对出质人不负任何相对应的义务。...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时间,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条件是怎样限定的,所以导致创业者在创业期间会很茫然,所以,公司资本的认缴时间是多久?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马上为您介绍。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间是多久一、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


·夫妻一方公司法人改了离婚是否受影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夫妻一方公司法人改了离婚是否受影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于公司的财产收入问题,是有权利共同进行分配和使用的。如果说夫妻要离婚的话,那么在打离婚官司的期间,是不可以对公司的财产和其他相关权益进行改变的,必须等离婚官司处理完了以后才可以。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夫妻一方公司...


·公司合并必须一家注销吗
      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中,公司合并之后另外一个公司就不会存在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以前公司的所有项目都会消失。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


·电梯分公司能签维修保养合同吗?
      电梯分公司能签维修保养合同吗?电梯分公司无权签订合同,一般情况下由总公司授权或者直接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


·一、公司注销如何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注销如何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


·在公司生产上,可能会出现租用机器来解决自己的生产效率,那么去
      在公司生产上,可能会出现租用机器来解决自己的生产效率,那么去租用机器的时候会签订一些协议,假如双方有一方违约了,就会耽误生产,一般涉及金额也较大。那么应该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下面我们总结了一下有关机器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方面的知识。 机器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