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公司理赔时效有多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保险公司理赔时效有多长?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自我防范意识的增强,保险已经深入人心。参保一份小小的保险,就能为未知的事故保驾护航。对于保险我们除了需要了解理赔范围外,对于保险公司理赔时效也要有所了解,这样才能使得理赔过程更为顺利。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保险公司理赔时效
1、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即便保险案子属于“情形复杂”,保险公司也须在三十日内做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客户。
2、新法还明确,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应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应当自作出拒赔决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意外医疗险理赔时间期限:一般意外医疗险是当次事故在一百八十天内的治疗费用,超过一百八十天的一般是不赔的。 保险理赔的时效是两年。即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两年内提出理赔申请。过了两年再不申请,视为放弃权益。保险公司应在接到理赔申请后一个时间内(好象是一个月)内做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保险公司理赔其他相关内容
1、先予支付:新法第25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2、一次性通知补充材料:新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索赔后,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3、影响理赔效率的因素
(1)当天的保险公司的人员配备
(2)理赔时报案人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
(3)理赔事件的复杂性
(4)合同相关人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理赔时效最长是一个月,不同的保险公司其理赔速度会有所差异。当然事故越小,涉及金额越少,其理赔速度也越快。在此我们要提醒的是,为了加快保险公司理赔效率,在理赔申请时证明材料准备得越详尽越好。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股东抽逃出资起诉案由有哪些?
      股东抽逃出资起诉案由有哪些1、因股东虚假出资而引起的公司向股东提起的履行出资义务的诉讼。2、因股东抽逃出资而引起的公司要求股东承担返还出资责任的诉讼。3、瑕疵出资的股权转让及其民事责任承担引起的诉讼。二、虚假出资的常见表现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


·国家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扩大,企业也在市场内不断的扩大。但企业的扩大需要资金来做后盾和支撑,这时转让股权就成了一种很好的融资方式了。那国家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管理都有哪些内容,国家相关部门对这类税收又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讲解。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


·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人具有名誉权,公司、企业等也是具有名誉权的。侵犯公民的名誉权我们可以要求他们赔礼道歉等,但是侵犯企业的名誉权我们应该怎办?侵犯企业名誉权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我国...


·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如何,该怎么提高质量?
      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如何,该怎么提高质量?产品质量的好坏决定着一个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一个企业想要做大做强就必须确保产品的质量,让顾客购买后有一个好的印象和服务体会。好产品会吸引大量的回头客,那么产品缺陷对公司影响又是如何呢?企业该怎么提高产品品质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方案,欢迎阅...


·企业融资法律协议应该怎么写?
      企业融资法律协议应该怎么写? 融资是一个公司想要快速获得资金的最好办法,所以在现在的社会实践当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选择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获得投资,当然想要进行融资的话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当然不管融资如何的进行,其中最为关键的事情就是要签订融资协议,那么企业融资法律协议应该怎么...


·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吗
      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吗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在一般的公司管理中,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不能对公司业务进行经营和管理。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股东不具备经营...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有时候,一些人成立公司之后,由于不便亲自出任法人,会委托他人充当,这种就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这种行为其实是不对的,对于挂名的一方,面临多种风险。那么,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下面我们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如何知道公司是否偷税漏税?
      如何知道公司是否偷税漏税?通过查公司账户可以知道公司是否偷税漏税,税务局查公司偷税漏税的方式通常有:举报,比如消费者在外就餐,向商家索要发票但商家以各种名目理由不予以开具,消费者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查上下游企业的时候连带查出问题。二、查处偷税漏税的具体手段第一,举报。比如消费者在...


·被公司开除能获得什么补偿
      被公司开除能获得什么补偿按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多少,补偿标准也不同,如果在该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了六个月以上没到一年的,也按一年算,在该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可以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注册资本和企业总资产额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的法律定义之中,投资总额实际上就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一种特有概念,当然这种概念只存在于外商投资企业对内资没有任何作用。在组成上,其实投资总额的存在与现在很多项目公司所规定的最低自有资金的限制存在有很相似的地方。接下来就是律图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资料,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一、...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税务处理原则 无论是存续分立还是新设分立,119号文按股权价款支付方式的不同,将其又进一步分为免税分立和应税分立。 1、免税分立的税务处理。如果分立企业支付给被分立企业或其股东的交换价款中,除分立企业股权以外的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支付的股权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