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 一、基金公司备案条件
1、具有一家投资类/基金类公司
2、AMAC资格证(1名法人、2名高管)
3、具有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4、高管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5、提供法律意见书
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基本流程
1、登记方式: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息,网上审核。系统网址为://pf.amac.org.cn(建议使用IE浏览器)。
2、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3、登记时限: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4、公示内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
5、注销登记:经登记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基金业协会应当及时注销基金管理人登记。
6、私募基金备案时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7、私募基金备案时限: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首先要登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网站进行备案申请,选好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金多少、各投资者等基本信息。同时携带基金公司的证照如工商营业执照、公司规范章程、法人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料和个人简历到基金行业协会进行备案。



·公司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
      公司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公司资产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影响股东转让所持公司的股权,不过,既然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势必影响到股权转让的价格。因债务被法院冻结资产,应该是涉及诉讼,法院依申请人申请保全财产。对保全财产的范围是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如果想解...


·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是什么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


·中标单位想用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中标单位想用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


·新公司法认缴期限30年是什么?
      新公司法认缴期限30年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公司的发展是十分迅速,例如阿里巴巴等大型公司已经可以改变人们的生活,同时公司的发展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因此对于公司的管理是比较重要的,公司法就是保障公司的发展,那新公司法认缴期限30年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是怎样的
      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是怎样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召开,必须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


·农业科技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填多少?
      农业科技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填多少? 一、农业科技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填多少?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法律当中,现没有最低填多少,对注册科技公司最低的注册资本没有具体的要求; 1、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 (1)将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中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都有哪些内容? 公司分立帐务处理与会计处理有所区别,公司在进行税务处理的时候,需要将其具体分为免税和应税分立两方面。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公司分立帐务处理。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公司分立帐务处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分立的账务处理 根据《关于企...


·企业分公司设立有章程吗
      企业分公司设立有章程吗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但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多少资金?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要多少资金? 一、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


·控股股东占51%的权利有哪些?
      控股股东占51%的权利有哪些?(一)决定公司的经营原则和投资方案;(二)选举、更换未由职工代表聘任的董事、监事,并就董事、监事的报酬问题作出决定;(三)审查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查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查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最终结算计划;(六)审核利润分...


·加盖公章是否意味着已经取得了公司的有效授权?
      公司主要通过代表与代理两种方式对外从事交易活动,除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任何人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的行为(包括冒充法定代表人名义对外进行的所谓代表行为)均属代理行为,要综合考虑行为人有无代理权或者在无权代理时相对人是否善意、有无过失等情形确定公司应否及如何承担责任。考察行为人有无代理权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