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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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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一、借条未约定还要支付利息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并写有借条,二者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定期借款,出借人在约定期间内不享有利息的权利,借款人逾期或者无约定期限的借款,经催收后才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借条上对利息没有约定的,出借人若主张该借款期间的利息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款,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可见,借款逾期后,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后的利息,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既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又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从催告之日的第二天开始,才有权利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二、借条没写利息要支付利息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包括借条应写明借款的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合同法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如果约定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超过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在我国,对于借款合同原则上不存在利息(与贷款合同区别),利息是约定条款。假如当初没有约定利息,主张索要利息可以写入诉讼请求,但法院不一定支持。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如果是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贷;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视为无固定期限借款,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人人有权随时清偿,但要给必要的准备时间。但可以从第一次催款后计算利率,可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总之,在借条上没写利息的,如果债务人到期归还,是不能要利息的;如果债务人到期没有归还,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自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开始,可以要求债务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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