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保险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保险是一种国家强制缴纳的社会福利,在一些比较危险的行业中工伤保险就显得尤为的重要,诸如高空、深井作业等,这些行业的性质就决定了企业必须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企业为职工工伤保险缴费金额比例是多少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一、工伤保险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工伤保险的作用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4、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三、工伤保险缴费金额比例
征缴比例: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每年七月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费用收支情况实行浮动费率制度。
(1)、收支率=单位当年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当年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增减率:在现标准缴费率的基础上增减。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三类行业分别实行3种不同的工伤保险缴费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2.0%左右。
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费率实行浮动。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1-3年浮动1次。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下各浮动两档: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而是采用了浮动费率制度,因而各地的工伤保险缴费金额比例会不一样,另外采用的浮动费率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比例会不定期的变化,具体的比例以当地部门对外公布的为准。为职工工伤保险缴纳金额是企业的基本义务,必须按时完成,否则将承担滞纳金责任。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装饰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装饰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分部、单位、分项工程是组成诸多建筑工程的常见的子工程,在这些工程完工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后,才能进行下一个工程的施工。装修工程是房屋建筑工程中常见的工程,在装饰分部工程完工验收后,需要按照装饰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进行等级评定后,再...


·工程罚款单模板该怎么写?
      工程罚款单模板该怎么写? 施工过程中存在错误,发生意外,或者没有按照标准执行,工程延后导致损失等等,都需要对施工单位以及有关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最常用的措施就是罚款。那么,工程罚款单模板该怎么写?下文是关于工程罚款单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工程罚款单的模板 工...


·一、劳动合同解除律师的步骤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除律师的步骤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律师需要先由律师和事务所之间协商一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尚未履行或还没全部履行以前,当事...


·工伤鉴定完成到赔偿要多久?
      工伤鉴定指的是工伤之后对申请人用专业的技术进行伤残等级及是否工伤的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直接影响员工是否得到工伤赔偿。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就是员工申请赔偿的阶段了,那么工伤鉴定完成到赔偿流程,期限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完成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1、第九条...


·刑诉法出国劳务的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您身边可能也会有这样的朋友,在国外从事工作。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劳务,您会觉得出国劳务的报酬比较丰厚,而且见识也会比较多。但是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想要出国劳务的话,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们将针对刑诉法出国劳务的条件是什么?为您做出介绍。 ...


·手指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手指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 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指端植皮术后; 3、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二、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


·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


·发生工伤
      发生工伤,这是一个不好的结果,对于职工的家庭来说,可能会因为此失去一个劳动力,所以国家在针对这样的情形之下,规定了工伤的赔偿标准,一般标准国家会统一制定,但是各个地区之间又存在一些差异。那么关于煤矿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属于工亡,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根据当地的上年度...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关于填石路基实测项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关于填石路基实测项目 在2017年12月22日,公路局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公告》,规定了土建工程质量检验的最新的行业标准,该标准已经在2018年5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了,所以土建工程的工作者们要格外注意最新版的标...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有哪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哪些?日常生活的工程建设中,我们总是会提到要安全严谨,于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了做到安全严谨的一个指导指标,那么都有哪些基本原则需要工作人员或者建设人员遵守的呢?第一,那就是坚持质量第一。我们都知道要做好任何一个东西,都要坚持将东西的质量优...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酒文化,现今很多工作的谈判也是在酒桌上进行的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酒文化,现今很多工作的谈判也是在酒桌上进行的,很多人被迫在喝完酒之后还要自己驾车回家,以至于到现在很多人都会酒后驾车,不管是什么原因酒后驾车都是违反交通法的,醉驾被抓之后,醉驾有什么办法不坐牢呢? 醉酒驾驶被判三个月有如下情形,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