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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履行原则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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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债务的履行原则。

    

      合同的履行,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的内容仍难实现。不仅如此,在建筑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场合,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也需要债权人的积极配合,否则,合同的内容也难以实现。因此,履行合同,不仅是债务人的事,也是债权人的事,协助履行往往是债权人的义务。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合同才会得到适当履行。

    

      协作履行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方面的具体体现。一方面需要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协助,另一方面也表明协助不是无限度的。

    

      协作履行原则的内容

    

      一般认为,协作履行原则含有如下内容:

    

      1、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常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4、发生纠纷时,各自应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协作履行原则的具体要求

    在合同履行中,协作履行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尽量为其履行创造必要的方便条件,以使其实际履行得以实现。

    

      2、一方当事人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也应及时答复,共同协商妥善的变更办法。

    

      3、一方当事人确实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说明情况,对方接到通知后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挽回损失。

    

      4、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违约时,对方应尽快协助纠正,并设法防止或减少损失。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协商解决。

    

      应当强调,协作履行原则并不漠视当事人的各自独立的合同利益,不降低债务人所负债务的力度。那种以协作履行为借口,加重债权人负担,逃避自己义务的行为,是与协作履行原则相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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