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打离婚官司到点不开庭的原因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很多人在结束一段婚姻的时候,因为财产分割或者是子女的问题可能会选择诉讼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来确立自己在婚姻结束后的权力义务,也要一些程序具备法律效益。但是有时候会遇到打离婚官司到点不开庭的情况,其实这种情况不是由于法院办案效率低引起的,而是出现了一些法定的案由需要进行延期审理。下面我们就带你看一下哪些情况下会形成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一、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刑事的延期审理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五十五条 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二)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三)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五)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六)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七)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八)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延期审理。

第四百五十六条 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或者撤回起诉。

公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区别

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

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除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

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

我们在上文中列举的民事诉讼法中延期审理的情况,就适用于打离婚官司到点不开庭这种民事案件的情况。除此之外,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延期审理的情形相较于民事诉讼就更加多了。其中,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是很很大的差别的,在法院到点不进行审理的时候要弄清要第十什么原因,这种延期或者中止会不会恢复诉讼时效。


·一、离婚证领了财产反悔有效时限是多久?
      一、离婚证领了财产反悔有效时限是多久?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一年”的起算点应当是从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男女实际领取离婚证的次日起算。超过一年,法院不再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男女双方自愿在婚姻登记机...


·对于离婚协议手写是否有效问题的理解
      对于离婚协议手写是否有效问题的理解,我们先要来看看关于离婚协议相关概念。首先根据《婚姻法》的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以及《婚姻登记条例》中的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1.离婚协议是当事人双方根据自身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思表达,以及双方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共识...


·去起诉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去起诉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一般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增加吗?根据实际情况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可以增加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我国法院判定有关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定理由主要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不用律师可以起诉离婚吗?
      不用律师可以起诉离婚吗?不用律师可以起诉离婚的,对于部分面临离婚抉择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个困惑,原因主要在于两方面:听别人说,谁先起诉谁吃亏,或第一次去法院起诉离婚一般都是判不离婚的,所以请律师似乎也没有用;自己没什么财产,贫贱夫妻百事哀,请律师花钱不划算,可自...


·离婚过错赔偿条件是什么
      离婚过错赔偿条件是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条规定的四种行为,不管是通过作为形式,还是不作...


·家庭财产分配承诺书
      家庭财产分配承诺书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双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之父...


·妻子不想生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孩子是夫妻之间爱情的结晶。但是随着社会观念的不断多元化,很多人想要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想要被束缚,那么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妻子不想生孩子的话,此时丈夫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妻子不想生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1、根据《民法典》(20...


·一、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吗?
      一、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吗?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继承法》第20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 条 ...


·女方生小孩后多久可以离婚
      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双方自愿离婚的没有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


·离婚财产哪些不能分割?
      离婚财产哪些不能分割? 一、离婚财产哪些不能分割 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1、婚前个人财产 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