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端午节上班几倍工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转眼就又到端午节了,端午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日,职工有休息的权利。如果企业在端午节期间安排职工上班的,要支付加班工资。并且加班工资要以货币的形式发放,不能和津贴、补助等混为一谈。那么端午节上班几倍工资?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说法。一、端午节上班几倍工资?端午节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端午节当天加班的,除了正常支付当天工资外,还应该额外支付3倍的加班费。端午节一般是放假3天,但是只有端午节当天属于法定节假日,其余2天为双休日调休。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如果端午节3天均加班,其余2天未安排补休的。端午节当天按3倍计算加班费,另外2天按2倍支付加班费。元旦、春节等其余节假日与此情况一样,法定节假日当天是3倍加班费,其余为2倍加班费。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怎么办?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不过需要注意收集证明加班的证据,例如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三、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如何确定的?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四、加班费是否缴纳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综上所述,端午节是我国法定节假日,国家会在当天安排放假,通常是三天假期。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则在端午节当天要支付三倍工资,其余两天则要支付二倍工资。工资基数的确定包括职工所有薪酬,并不仅仅是基本工资。您知道了端午节上班几倍工资,如果遇到企业拒绝支付加班费的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非法雇佣童工要承担哪些责任
      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是严禁单位雇佣的。但仍有一些单位顶风作案,非法雇佣他们,也就是非法雇佣童工。那么单位非法雇佣童工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雇佣童工要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应承担下列...


·在我国怎么样算终止劳动关系?
      在我国怎么样算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


·一、怎么跟个体户签劳动合同?
      一、怎么跟个体户签劳动合同? 1、个体工商户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用人单位雇用童工怎么处理
      虽然童工和未成年工都是属于未成年人,但我国在对待他们的态度上面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其中,允许用人单位录用未成年工,但却不准许录用童工。而要是用人单位雇用童工的话,就会对单位作出处理,那究竟用人单位雇用童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认定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16...


·员工怀孕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员工怀孕期间工资怎么发放?1、怀孕期间工资发放标准跟平时都是一样的,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


·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招童工的处罚是什么?
      童工现在是一个十分人们的话题,因为中国是一个生产力大国,所以中国的童工现象非常的严重,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逐渐重视起来童工这个弱势群体。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随之出台,那么到底深圳劳动法是几岁就不是童工呢,如果企业或者私人招募童工后的一些处罚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请各位跟着我们一起来看...


·昆山工伤鉴定怎么鉴定
      昆山工伤鉴定怎么鉴定 昆山工伤鉴定过程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申...


·拖欠员工工资多少天算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
      拖欠员工工资多少天算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二、拖欠工资在什...


·一、劳动合同年终奖条款必须要约定吗?
      一、劳动合同年终奖条款必须要约定吗?年终奖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属双方约定的或用人单位福利规定范围奖金是用人单位根据企业效益为嘉奖突出的贡献和业绩而发放的特殊的薪资。奖金发放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即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发不发奖金,发奖金的条件和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上班下班期间是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但一般只能在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时进行会议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新劳动合同法解释: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