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券回售的类型有哪些?哪个公司债券回售?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债券回售的类型有哪些?哪个公司债券回售?债券回售的公司债券有很多,例如苏宁集团发行的13苏宁债、海南海航集团发行的13海岛债、大北农科技集团发行的14北农债等等都是这种类型的公司债券。
一、债券回售
债券回售,通常发行人承诺在正股股价持续若干天低于转股价格或非上市公司股票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发行上市,发行人以一定的溢价(高于面值)收回持有人持有的转债。这种溢价一般会参照同期企业债券的利率来设定的。如南化转债设定的回售条款为:本公司股票未能在距转债到期之日12个月以前上市,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 回售价为可转债面值加上按年利率5.6%(单利)计算的四年期利息,扣除本公司已支付的利息。
二、债券回售的类型
债券回售分为无条件回售和有条件回售。
1、无条件回售无条件回售是无特别原因而进行的回售,通常是固定回售时间,一般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偿还期的后1/3或一半之后进行。无条件回售条款在某种意义上可视为发行人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的提前兑付本息,从而增加了期权价值。
2、有条件回售有条件回售是当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一定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一般比市场利率确定的价格稍低,但比债券票面利率高,在股票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回售条款尤其具有意义。由于回售条款的触发比例通常较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触发比例低,如果发行人不希望回售出现,可以在标的股价下跌至满足条件回售的规定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以避免回售(除非股价跌至每股净资产以下)。所以,条件回售条款对不愿意回售可转债的发行人而言,形同虚设。
看了上述内容,您知道了哪个公司债券回售了。并不是说哪个公司有债券回购那么这个公司发现的债券就都是回售型债券,是否是回售型债券要看债券发行时的说明介绍。其实证券市场上承诺债券回售的公司债券是很多的,您在购买的时候要认真比对选择自己信任的公司的债券,不要仅考虑预期收益率。



·民间借贷的基本原则?
      民间借贷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般遵循下列几个原则: 1、处理原则。《民法典》第676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


·债权债务变更补充协议书
      债权债务变更补充协议书 一、债权债务变更补充协议书 协议编号: 当事人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


·要如何做才可以顺利讨债?
      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经济的发展差异、市场的变化、政策的调控以及人们诚信程度的降低等原因,致使出现大量欠债不还的现象,而这就严重的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债权人要如何做才可以顺利讨债呢?简单来说,债权人应该如何要债?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要如何做才...


·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什么?不良资产债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的是:需要确定债权是指经人民法院奏效裁判或仲裁组织奏效裁决确认的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不良资产债权的转让是有一定风险的,请您一定注意。二、相关法律依据不良资产债权转让是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牵涉法律法规众多,往往看...


·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一、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不能报警,由于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具体流程如下: 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 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 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


·不知情销售侵权产品罚款多少?
      不知情销售侵权产品罚款多少?1、不知情销售侵权产品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也就并不需要支付罚款,但是此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2、销售侵权产品的行政处罚标准是:(1)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


·股份转让对债权债务的约定法律中如何进行规定的?
      股份转让对债权债务的约定法律中如何进行规定的? 一、股份转让对债权债务的约定时法律是如何进行规定的? 股权转让前没有约定债权债务的规定,而目标公司名下的债权债务仍由目标公司承担,除非老股东承诺共同与目标公司承担目标公司名下债权债务。因此,新股东如在股权转让前未对目标公司债权债务...


·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
      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留置权作为债权人的一种基本权利,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行使。具体到行使过程,需要由人来完成,就衍生出了留置权人的概念。那么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留置权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我们总结整理了有关资料,让我们通过下文做个简单掌握。 一、留置权人是债权人吗? 留置权是...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报警立案吗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报警立案吗?欠钱不还报警后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因为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需要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的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其实在生活中,面对各种诱惑,您往往会经不住诱惑,这也就是导致非法集资屡屡得逞的原因。尽管如此,我国对于非法集资的打压确从未停止。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还有一种吸收您金钱的方式叫做非法吸收存款。虽然俩者都是吸收群众的资金,但是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对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


·邮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邮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小额贷款(农户商户)业务条件: 1、农户小额贷款要求借款人必须已经结婚,而商户小额贷款要求借款人要有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在半年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劳动生产经营能力; 3、家庭成员有两名上劳动力,年龄18周岁60周岁之间;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