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时应该怎么安排探望权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外,同时也需要对探望权作出合理的安排。对于未直接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讲,此时就会实际享有对孩子的探望权。那么夫妻离婚时应该怎么安排探望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时应该怎么安排探望权
1、探望权的安排应与子女的年龄相一致。根据子女成长发展的规律,不同年龄段的子女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父母协议探望权安排时尤其应注意子女的年龄段差异。离婚律师指出,有些人认为,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类的婴儿有寻求安全依附的生物需要,会依附于某个主要目标对象以寻求生存和发展。这个主要的依附对象,通常但并不绝对是孩子的母亲,也可能是孩子的父亲。在幼儿时期,与主要的依附对象之间的分离,会引起婴幼儿的紧张,有些专家认为,这种分离是危险的,应尽可能地避免。在该时期,非居住父母对子女的留宿探望应尽量少,只有在有其他更重要的情况时才可以采用留宿探望。随着孩子年龄增长,其对居住父母的依赖逐渐减弱,与非居住父母之间更多或更长时间的交往成为可能,并且通过更多地接触非居住父母及其他人也更有益于子女的社会化过程。进入小学年龄段后,其认知度逐渐提高,特别是当其成长至10周岁以上时,其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增强,在探望权的行使安排上应尽量地听取其意见。
2、除传统的周末探访外,考虑到特殊日子探望的重大意义。传统的定期性探望保持了子女与非居住父母之间的持续交往,有利于维护亲子关系的长期稳定性。特殊日子,如在幼儿时的“六一儿童节”、父亲节或母亲节、父母生日或子女生日等具有纪念意义的时间,父母子女之间的见面交流能提升其相互的满意度,有利于拉近亲子的情感距离。
3、白天探望与留宿探望在探望的效果上存在重大区别,留宿有助于帮助子女与非居住父母之间发展亲密的情感纽带。在留宿时,亲子时问通常较少受到限制和安排,家庭的动力特征得以体现——如给孩子铺床、道声晚安、早上唤醒孩子起床、帮孩子穿衣服以及与之共进早餐。相反,白天的时间很容易受到限制,并且常安排一些亲子共同参加的活动。尽管这些活动对建立和维持亲子关系非常重要,但那仅是孩子身体和心理健康成长和发展过程中非常小的一部分。研究证实,与子女有留宿探望的非居住父亲,比那些仅在白天与子女交流的父亲,在其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上有着更高的满意度。
二、确认探望权的程序
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时,应同时对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时间、方式等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当事人是否对探望子女达成了协议,即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当事人是通过诉讼离婚,在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应有探望子女的条款,其内容必须合法;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做出具体的判决。总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探望的方式、时间等问题,应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再由人民法院做出具体的判决。
实践中,不能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为由,而不让其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而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合理安排探望权,其实对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感情联络也是很有帮助的。若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话,此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其主张抚养费。



·夫妻财产公证在哪里公证
      夫妻财产公证在哪里公证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1、首先,办理...


·在我国有关哺乳期离婚方面的规定
      在我国有关哺乳期离婚方面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比如:堕胎、自然流产等)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请求的。如果这期间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男方离婚请求有必要受理的就不受此限制。所以说如果在孩子哺乳期内,男方提出离婚是...


·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开店财产怎么分割?
      在离婚问题上,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各种问题存在争议,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还未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起诉离婚期间一方开店,那开店所需资金和开店所挣财产应该怎么分割呢?律图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


·变更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的,如何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1、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就是说父母之间可以私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离婚后关于想要回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应该怎么办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以要回吗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规定的文字含义及内在逻辑关系可以看出,抚养和教育子女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


·婚姻法夫妻抚养义务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夫妻抚养义务是什么意思?民法典中是否规定了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双方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生活...


·夫妻婚前财产包括哪些2023
      夫妻婚前财产包括哪些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己在结婚前的存款,工资,房子,车子,做生意赚的钱,自己挣来的所有资产,不管是投资后取得的收益,还是别人赠与房产。2、在我国的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婚...


·离婚信托财产受到影响吗?
      离婚信托财产受到影响吗如果受益人是夫妻一方,则信托财产仍由受托人管理,不存在分割或重新处置的问题;离婚不影响信托财产的处置。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2019新婚姻法财产中《新婚姻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


·一、男方出轨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男方出轨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 男方出轨婚姻法离婚财产的分割是按照男方少分的原则来进行的,《新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女方想离婚分财产怎么分?
      女方想离婚分财产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


·一、法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力?
      一、法律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力? 法律离婚协议是具有当然的效力的。但是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