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算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算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算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计算个人借款利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
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无效。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二)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三)个人借款中,当事人双方可以明确约定无息借款。如果约定了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利息计算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进行。
二、算借款利息要注意哪些问题
利息的支付必须符合支付要求,具体有两项条件:
(一)支付期限要求。
包括两项内容:首先是利息清偿的时间,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利息清偿以债务人清偿本金时一并清偿。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利息多少的计算时间。
利息计算的标准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间为准。一般情况下,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但是,在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情况下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1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在借款活动中,除了借款利息的偿还问题以外,有时还会出现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的情况。面对这些情况,出借人一般都束手无策,然而事实上,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是可以想办法解决的,包括调解、仲裁、诉讼在内的方法,债权人都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采用的。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涉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寻求相应的处置方法。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等原因,由股东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支持。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


·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
      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对于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很多人总是搞不清楚,尤其是当此项债务可能是一方在结婚前所借的情况时,他们更搞不清楚自己该怎么偿还了。那在法律上,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产生的个人债务怎样还 夫妻一方婚前...


·借款合同中的虚假诉讼情况怎么处罚?
      借款合同中的虚假诉讼情况怎么处罚?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在借款合同(含民间借贷合同与金融借款合同...


·银行抵债资产的风险包括哪些
      银行抵债资产的风险包括哪些 一、银行抵债资产的风险包括哪些 以物抵贷是处理不良信贷资产的重要手段之一。随著该清收手段的广泛运用,银行收回的抵贷物不断增加,但是抵贷物长期挂账、大量沉淀,严重影响了信贷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形成了新的风险。银行收取的抵贷物,主要包括房地产、土地、金...


·欠信用卡还不上跑路能跑得了吗?
      欠信用卡还不上跑路能跑得了吗? 一、欠信用卡还不上跑路能跑得了吗 不可以。 信用卡还不上了怎么办 1、态度很重要,主动到发卡行当地卡部说明实际情况。一定不要躲避,否则银行会认为你在恶意拖欠。就算不能全额还款,也要尽量还一部分表示诚意。 2、信用卡欠款出现以下情况可向法院...


·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
      债务转移怎么处理才算生效 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人情关系或者公司经营而发生债务关系,但是往往因债务关系而出现扯皮的现象也不少,其中债务转移所引发的纠纷更是多见。债权人之间债务的转移来转移去往往会造成很多债务范围和内容的变更遗漏等等问题。当我们真要面对债务转移的时候,到底债务转移怎么...


·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能拿回来吗?
      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能拿回来吗 一、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能拿回来吗? 1、在银行贷款没有还清以前,房子的产权证都会在银行抵押。当然,各银行的房贷抵押手续未必一样。有的办完抵押手续后,房产证就归还购房人,《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留在银行。 2、而有的银行,《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股东某种定义上可以成为是一个股份制公司的出资者或投资者,对这个公司的发展或重要事件拥有投票表决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股东也因为某些需要而要进行贷款,那么,股东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呢?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梳理一下股东贷款的相关资料。    股东贷款    指的是...


·男方玩彩票欠债女方可以离婚吗?
       一、男方玩彩票欠债女方可以离婚吗?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算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哪些
      在个人借款活动中,您要知道您的借款行为是自由的,但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约束。所以我们在约定借款利息时不能任意妄为,要注意相关事项,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麻烦。那么,计算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哪些呢?简而言之,计算借款利息有什么要注意的?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算个人借款利息...


·发行公司债券由哪个部门决定的 公司在发行的时候,股票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由哪个部门决定的 公司在发行的时候,股票和债券都是有价值的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两大金融工具,公司发行债券的公司在经营上要有投资的决定,公司要发行债券不管对公司而言,还是政府部门而言,都是一件大事件,那么发行公司债券由哪个部门决定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对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