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委托收款协议书如何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委托收款协议书如何写

一、委托收款协议书范文

委托方:_________ (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律师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收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委托事项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为:委托收款。

1、甲方委托乙方采取合法手段及措施,妥善解决_________拖欠甲方_________万元的债务问题,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方式为:□非风险代理;□风险代理;

第二条 甲方保证

1、其委托乙方的收款事项不得违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委托收款真实、全面的背景情况,以及有效的线索;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再委托第三方,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和被调查人达成任何与本协议目的相悖的协议或安排,否则视同乙方已履行本协议义务,甲方应按协议向已方支付履约费用及佣金;

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被调查人泄漏乙方身份及本协议内容;

6、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根据乙方的需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及支持帮助。

第三条 乙方保证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在委托收款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2、对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及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第三章 费用及支付

第四条 甲方按如下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1、非风险代理: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日向乙方支付前期费用_________元,代理佣金按债权金额的_________%支付。

2、风险代理:甲方应于收到债款后当日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佣金按收回金额的_________%支付。

第四章 合同生效及解除

第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甲方违反其在第二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

2、甲方委托的委托收款难以确认。

第七条如出现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乙方违反其在第三章中的保证与承诺,使本协议无法或难以继续履行;

第五章违约条款

第八条如任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另一方(“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_____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 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二条中的保证与承诺,无权要求乙方退还佣金,并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条 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第三条中的保证与承诺,乙方应向甲方退还佣金;并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因本协议第六条规定事由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收取的前期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甲方若不能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佣金,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滞纳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 如果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二、相关的使用情况


传统的委托收款一般是企业委托银行收款,但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有可能是个人或法人机构委托其他个人或法人机构进行收款,同时为了避免法律纠纷,约定权责。

上文给出了一份较为详细规范的委托收款协议书,也大致向您介绍了其使用条件,供您参考。不过,委托收款是一项及其复杂的事,其委托事宜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其目的是否为转移资金、逃避税务,这都有待商榷。因此,在进行委托收款时,应当向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风险,切莫触碰法律红线。


·面对欠钱不还的人该怎么办
      起诉吧。第一,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明确和债务人的的债权债务关系,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但应重点关注诉讼时效问题,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第二,在文书生效后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尽可能向人民法院的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及被执行人的下落等情况...


·一、夫妻婚后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一、夫妻婚后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


·证明夫妻个人债务的证据包括什么?
      证明夫妻个人债务的证据包括什么?(一)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二)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应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冒充好友借钱是否会坐牢
      现实中经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冒充他人进行借贷,很多时候出现这样的情况都是因为实际的借贷人本身不具有还款的能力或意图。那么实践中,要是冒充好友借钱是否会坐牢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冒充好友借钱是否会坐牢 有人可能会觉得借钱只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不会触及刑法,所以也...


·离婚时关于债务清偿有什么规定
      离婚时关于债务清偿有什么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是关于离婚时清偿债务的一般规定。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清偿责任也不相同。第一...


·欠钱上家要赖着不还怎么办
      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


·企业债务风险管理及危机应对
      企业债务风险管理及危机应对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壮大,通常都需要大量借贷,但如果企业没有能力清偿,就会有负债的现象出现,久而久之,就会影响企业的发展,那么当债务危机出现的时候,我们应该怎样应对呢?我们整理了企业债务风险管理及危机应对的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企业债务风险的原因...


·民间借贷合同中能不能约定借款利息
      民间借贷合同中能不能约定借款利息民间借贷不同于银行借贷,我们知道银行借贷是有利息的,那要是在民间借贷合同中能不能约定借款利息呢?如果当事人想约定利息的话,如何确定民间借款合同利息呢,怎么约定才能合法有效呢?针对上面的问题,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请看具体内容。 一、民间借贷合同中能不...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如何处理 一、债权问题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


·夫妻双方对于婚后的债务离婚要承担偿还责任吗?
      夫妻双方对于婚后的债务离婚要承担偿还责任吗?夫妻双方对于婚后的债务离婚通常情况下都要承担偿还责任,债务的性质不同,当事人的清偿责任也不相同共同债务的清偿。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债务的分割原则是:(一)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